2020年遼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報名對象和條件
2020-06-22 16:21:20網絡整理
一、報名對象和條件
(一)報名對象
1.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
2.參加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含注冊入學招生、只招中職生專業的高職單招,下同)、保送生招生、殘障考生特殊教育單招、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少年班招生等的考生。
3.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考生。
(二)報名條件
1.考生參加遼寧省普通高考報名的基本資格(以下簡稱基本報名資格):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含應往屆)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2.具備基本報名資格,在遼寧省出生(即身份證號碼的前兩位為“21”)且具有遼寧省戶籍的考生,可參加我省普通高考報名。少數民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只有在其戶籍所在的少數民族自治縣報名并參加考試,才能享受相應的高考加分政策,在其他地區報名、考試不享受高考加分。
3.從省外遷入遼寧省的考生在我省參加普通高考報名,在具備基本報名資格的同時,還須符合以下要求:
(1)單人戶籍考生(含和非直系親屬戶籍在一起的考生):要求在遼寧省的戶籍滿三年(截止到報名開始之日)、遼寧省高中學籍為三年(截止到高中畢業),往屆生須具有遼寧省高中階段學校畢業證書。
(2)全家戶籍考生(含和父親或母親一方戶籍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報名開始之日有遼寧省戶籍、且截止到報名開始之日遼寧省普通高中學籍滿一年(往屆生須具有遼寧省普通高中畢業證書)。
4.來遼寧省務工的外省戶籍人員的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考生)在我省參加普通高考報名,在具備基本報名資格的同時,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在我省高中階段有三年學籍,并有完整學習經歷(須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初始注冊學籍)。
(2)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5.實行本民族語和漢語“雙語”教學的少數民族高中畢業的朝鮮族或蒙古族學生和經遼寧省教育廳同意在非少數民族高中附設蒙生班學習的蒙古族考生,可報名參加高考“民族語文”、“漢語”學科考試。
6.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外語口試。
7.報考有關特殊教育高校單獨招生考試必須是符合報名條件的聽殘、視障及其他殘疾考生。
8.報考經教育部批準具有少年班招生資格的高校的考生,須符合上述2、3、4我省高考報名條件之一,符合高校報考要求。省招考辦將根據高校提供的資格審核通過名單接受考生高考報名。考生如需參加全國文化課統一考試,考試成績只能作為報考學校少年班的錄取依據。少年班考生不得參加其他高校的招生錄取。
9.2020年重點高校面向我省招收農村學生的單獨招生(以下簡稱“教育部高校專項計劃”)和遼寧省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的考生報考條件詳見遼寧省教育廳 遼寧省公安廳《關于做好遼寧省2020年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的通知》(遼教發〔2020〕8號)。
10.在中國定居的外國僑民在我省參加普通高考報名,須具備基本報名資格并持有我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11.現役軍人子女以及特殊情況的考生在我省參加普通高考報名(戶籍、學籍未達到規定時限要求的),須經市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主要領導審定,報省招生考試機構備案。
12.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的相關信息,請登錄“內地(中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查詢報考事宜,不需在遼寧省參加高考報名。
13.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14.不允許考生跨省重復高考報名,教育部將對跨省重復報名考生進行核查、清理,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三)報名辦法
2020年遼寧省高考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有關報名辦法和要求按照《關于2020年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遼招考委字〔2019〕29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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