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健康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2 08:16:34高考網整理
南昌健康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學院的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深入實施高校“陽光招生”工程,保證公平、公正、公開地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學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院名稱:南昌健康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 學院代碼:14705
第四條 學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灣里區翠巖路466號
(郵政編碼:330004)
第五條辦學層次:三年制高職
第六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第七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八條 學院隸屬部門:南昌市人民政府
學院業務主管部門:江西省教育廳
第九條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按規定年限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相應學歷證書,并報江西省教育廳電子注冊。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南昌健康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錄取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學院設立招生就業處,招生就業處為學院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負責實施招生錄取具體環節工作。
第十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級紀檢監察組、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招生專業:護理、助產、藥學、口腔醫學技術、中醫康復技術共計五個專業。
第十四條 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學院網站、學院招生簡章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五條 錄取批次詳見各省(區、市)考試院(招生辦)公布的2020年招生計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按考生填報的志愿,實行平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再根據各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進行征集志愿投檔錄取。
第十八條 專業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分數高低排序。若所報專業已滿,又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 外語語種不限。
第二十條 各專業文理兼招。
第二十一條 男女比例:助產專業限招女生,其他專業男女不限。
第二十二條 符合加分或降分條件投檔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錄取模式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
第二十四條 錄取結果可通過省教育廳網站、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并在學院網站發布同時以特快專遞向新生發放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