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南師范大學科技學院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20-06-21 21:14:27高考網整理
第五章 新生入學
第十七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須按《新生入學須知》規定要求攜帶《錄取通知書》按時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學院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九條 學院在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規定對其進行復查。若發現學生個人信息與錄取時所提供的高考電子檔案不符(包含個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和身體健康狀況等),經學院查實,屬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六章 獎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二十條 學院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學院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
第七章 畢業文憑和學位
第二十一條 學生在學院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院畢業要求的,頒發贛南師范大學科技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學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高考招生錄取工作。對以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聯系地址與聯系方式:
通 訊 地 址:江西省贛州市章貢區紅旗大道61號
郵 編:341000
咨 詢 電 話:0797-8267019
傳 真:0797-8267913
學 院 網 址:http://www.gnnustc.com
招生信息網:http://zs.gnnustc.com/
電 子 郵 箱: gnsdkyzsb@163.com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贛南師范大學科技學院,若與國家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相關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高考預測、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