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電影學院2020年本科高職招生章程(2)
2020-06-18 18:25:53高考網整理
※按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藝術類專業考試分為省級統考和校考。考生所報考專業屬于藝術類省級統考涵蓋范圍內的,應按照省有關招生規定執行。報考我校的專業是否涉及省統考以及涉及哪一類省統考,請考生嚴格參照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關于藝術類省統考科目涵蓋的藝術類專業范圍,確認是否涵蓋考生所要報考我校的專業,如在涵蓋范圍內,請考生務必參加且成績合格。我校2020年藝術類本科各專業(招考方向)與各省級藝術類統考子科類對應參照表詳見《北京電影學院2020年藝術類本科、高職招生簡章》附件1。
第十一條報考北京電影學院藝術類專業的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課考試,且專業考試最后一試必須通過,否則填報志愿無效。
報考我校的華僑、港澳地區以及臺灣省考生的文化課報名、文化課劃線辦法以及文化課錄取標準,均依據教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簡稱“聯招辦”)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專業考試最后一試通過的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考生,須按照聯招辦的相關規定,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入學考試(簡稱“港澳臺僑聯招”)。未參加“港澳臺僑聯招”且專業考試最后一試通過的香港考生,可選擇使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未參加“港澳臺僑聯招”且專業考試最后一試通過的臺灣考生,可選擇使用臺灣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簡稱“臺灣學測”)成績。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北京電影學院錄取工作嚴格按照招生簡章中的招生計劃及錄取原則進行擬錄取。擬錄取名單由院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定,提交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提交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
第十三條北京電影學院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規則:
第一類: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校定分數線后,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涉及專業:戲劇影視導演專業、表演專業、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新媒體藝術專業、環境設計專業、動畫專業、漫畫專業、數字媒體藝術專業。
第二類: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校定分數線后,按文化課成績與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理)的分數比值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涉及專業:錄音藝術專業。
第三類:報考取消校考專業的考生,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2020年度招生工作規定中報名的條件,已取得藝術類高考報名資格,同時按所在省招生規定參加了報考專業對應的藝術類省級統考(《北京電影學院2020年藝術類本科、高職招生簡章》附件1對應參照表)且成績合格,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校定分數線后,按文化課成績與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理)的分數比值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涉及專業: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影視攝影與制作專業、藝術與科技專業、電影學專業、影視技術專業。
第四類:報考取消校考專業的考生,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2020年度招生工作規定中報名的條件,已取得藝術類高考報名資格,同時按所在省招生規定參加了報考專業對應的藝術類省級統考(《北京電影學院2020年藝術類本科、高職招生簡章》附件1對應參照表)且成績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藝術類本科投檔規則,按文化課成績與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理)的分數比值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涉及專業:攝影專業、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校定分數線、分數比值的計算公式為:
分數比值=考生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理】×100
※上述公式在完成乘以100的計算之后,如遇小數點后有多位的情況,即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對于兩位小數后面的小數部分,按照直接舍去不進位的計算辦法。例如,某文科考生高考成績403分,該考生高考所在省的文科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576分,按照上述方法計算出來的分數比值為69.96。
※依據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文件: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所以上述分數比值計算公式中,考生文化課成績為實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對于實行高考綜合改革以及本科錄取批次合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我校將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規定執行。
例如在我校2019年招生工作中,北京市、天津市、遼寧省、上海市、山東省、海南省考生使用“自主招生控制分數線”進行分數比值計算;浙江省考生使用“普通類第一段線”進行分數比值計算;廣東省考生使用“高分優先投檔線”進行分數比值計算。2020年,我校將依據高考改革省份的最新文件規定執行。
※對于個別省份藝術類考生文化成績滿分與普通類考生文化成績滿分不一致時:高考文化課成績比值計算辦法依據考生所在省規定執行;對于考生所在省未做出相關規定的,分數比值計算辦法為:【藝術類考生文化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藝術類高考文化滿分×普通類高考文化滿分】÷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理】×100。(同上:上述公式在完成乘以100的計算之后,如遇小數點后有多位的情況,即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對于兩位小數后面的小數部分,按照直接舍去不進位的計算辦法。)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新一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補充規定,按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