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師范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20-06-18 17:50:50高考網整理
3.錄取時,進檔考生以高考實考分和專業志愿為錄取依據,采取分數優先的方法確定專業,不設專業級差。在實考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相關科目比較順序:語文、數學、外語。
4.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進行調劑錄取。專業調劑原則:學校根據考生分數從高到低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全部是非師范專業者,只在非師范專業范圍內調劑;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中有師范專業者,則在師范和非師范兩類專業范圍內調劑。
5.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
6.對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檔的考生,我校認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項加分,但原則上最高不超過20分。投檔后,我校按照考生實考分數進行錄取。
7.在京招生的“雙培計劃”、“外培計劃”、“農村專項計劃”、“鄉村教師支持計劃”,依據北京市相關政策和我校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中“鄉村教師支持計劃”按考生高考報名所在區投放招生計劃,只招收已報名參加北京市2020年高考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不含因升學原因將戶口遷入北京市集體戶口的考生)的考生;同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8.在內蒙古自治區,我校普通類采取“專業志愿清”的錄取原則。
9.在江蘇省,我校對進檔的考生采取“先分數后等級”方式錄取,選測等級要求為AB。
10.與我校簽訂了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協議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以及我校有關規定錄取。
11.2020年凡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藝術類統考涉及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該省(自治區、直轄市)對應類別的統考且成績達到本科合格,方可按我校藝術類錄取規則錄取。具體情況依據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招生考試有關文件執行。
12.我校音樂學院各專業和初等教育學院的音樂學(初等教育,師范)、書法學(初等教育,師范)專業只錄取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的考生;我校美術學院各專業和初等教育學院的美術學(初等教育,師范)專業的專業成績采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美術類統考成績。文理分科編制計劃數的招生專業,文理科考生按照分科招生計劃數分別排序錄取;文理不分科編制計劃數的招生省份及招生計劃中注明文理統一排隊錄取的招生省份,文理科考生統一排序錄取。
13.美術學院各專業錄取辦法:
在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的前提下:
(1)北京考生美術統考成績須達到220分,京外考生美術統考成績須達到滿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
(2)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50分(滿分150分)
(3)在實行順序志愿投檔錄取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含在湖南實行的非平行組)以及實行一檔多投的福建省,我校按綜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綜合分=美術統考成績÷美術統考滿分×高考文化課成績滿分×50%+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50%,綜合分出現同分情況時,我校將依次優先錄取美術統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4)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我校按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計算的投檔成績規則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5)錄取時按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考生錄取專業,不設專業級差。
(6)美術學(師范)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14.音樂學院各專業錄取辦法:
在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且專業校考合格的考生:
(1)音樂學(師范)專業:按照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參考體檢情況擇優錄取。綜合分=專業校考成績÷專業校考滿分×高考文化課成績滿分×50%+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50%。綜合分相同時,依次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2)音樂表演專業:按照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參考體檢情況擇優錄取。專業校考成績相同時,依次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3)錄音藝術專業:按照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參考體檢情況擇優錄取。綜合分=專業校考成績÷專業校考滿分×高考文化課成績滿分×40%+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60%。綜合分相同時,依次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4)舞蹈學(師范)、舞蹈學(師范,京籍單列)專業:按照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參考體檢情況擇優錄取。專業校考成績相同時,依次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5)海南省考生錄取時,高考文化成績采用標準分。
15.初等教育學院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在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北京市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的前提下:
(1)美術學(初等教育,師范)專業:考生美術統考成績需達到210分,外語成績不得低于50分。該專業在本科提前批藝術類B段投檔錄取,北京教育考試院負責按照相關投檔原則對考生進行投檔。學校招辦進行審核錄取。
(2)音樂學(初等教育,師范)專業:在專業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參考體檢情況擇優錄取。綜合分=專業校考成績÷專業校考滿分×高考文化課成績滿分×50%+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50%。綜合分相同時,依次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3)書法學(初等教育,師范)專業:在專業校考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及體檢情況擇優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依次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三條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條件
1.語種要求:外語類各專業及小學教育(英語師范)專業只招收英語考生,其它專業不限考生語種。入學后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地理信息科學和遙感科學與技術專業主要專業課采用英語授課;國際經濟與貿易、心理學、生物科學類等專業(類),部分課程采用英語授課。
2.外語單科成績要求:在京招生的“外培計劃”專業,外語單科成績不得低于1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