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海師范大學招生章程(3)
2020-06-18 15:47:54高考網整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我校按照《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青海省財政廳、青海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等教育學費標準及試行學分制收費辦法等有關事項的通知》(青發改價格〔2018〕471號)核定批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三條聯系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城北區海湖大道延長段38號青海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電話(傳真):0971-6318787,網址:Http://zsb.qhnu.edu.cn,Email:zsb1@qhnu.edu.cn。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其他我校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市、區)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和省(市、區)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未盡事宜,由青海師范大學招生委員會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及有關規定進行補充。
第二十六條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我校將根據相關政策相應修訂。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青海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青海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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