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盤水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8 15:01:16高考網整理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學校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貴州省教育廳下達各省招生部門并向社會公布的為準。
第五章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在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以考生當年普通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
第十二條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的德、智、體等方面進行綜合衡量,擇優錄取。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及投檔順序達到學校在當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實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相同分數下按照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合計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若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錄滿專業內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則作退檔處理。對不符合國家招生規定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學校補錄工作嚴格執行補錄的缺額計劃,對達到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錄取,直至缺額計劃錄滿為止。
第十四條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需參加2020年貴州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統考,專業成績達到我省統一劃定的專科合格線以上。藝術類專業在我省招生部門投檔范圍內,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術科成績相同,錄取文化總分高的考生。若文化總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錄取文化總分高的考生。
第十五條學校在調閱考生檔案時,承認符合下列加分條件考生的投檔成績。
1.教育部政策照顧項目;
2.貴州省(或考生生源省)政策照顧項目。
第十六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學校嚴格執行貴州省招生委員會、省衛生廳、省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關于做好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意見》(黔招委〔2011〕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保證新生質量: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入學3個月內對所有新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原單位,并上報相關部門。
第六章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第十八條所有專業收費嚴格按貴州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及標準執行(詳見貴州省2020年高校招生專業目錄)。
第十九條獎學金政策: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及校級獎學金等,嚴格按有關規定評選。
第二十條學校資助政策:執行國家有關“獎、助、勤、免、補、減”政策,貧困家庭學生可直接向學校申請相關助學金及“精準扶貧”相關資助,為貧困學生順利完成學業開通“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綠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