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熱帶海洋學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0-06-17 21:37:33高考網整理
海南熱帶海洋學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學校全日制本、專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面向全國29個省(市、區)招生,凡參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考”)并填報海南熱帶海洋學院志愿的考生均適用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海南熱帶海洋學院,國際代碼11100,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具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和招收外國留學生的全日制公辦普通省屬高校。
第四條學校創辦于1954年,校園面積二千多畝,現有三亞和五指山兩個校區,其中三亞校區為主校區。三亞校區位于海南省三亞市育才路1號,五指山校區位于海南省五指山市泰翡路。
第五條學校有18個二級學院,3個碩士學位授權點,本專科專業58個(其中本科專業53個、專科專業5個),學科涵蓋文學、理學、工學、管理學、教育學、歷史學、藝術學、法學、農學等9大學科門類。學校已有海洋科學等19個涉海類專業(方向),確定了海洋人文歷史、海洋旅游、海洋管理、海洋食品、海洋信息、海洋生物生態與環境等六大重點建設的學科方向和領域。擁有國家教育部重點實驗室1個,省級重點學科6個,院士工作站4個,省級重點實驗室2個,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3個,國家海洋食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南海研發中心1個,省級社會科學研究基地3個。省級一流專業5個,省級一流課程5門,省級特色專業6個,省級精品課程11門,省級建設在線開放課程8門,省級應用型轉型試點專業13個,省級教學團隊7個,此外還有科技部、教育部批準的三亞國家大學科技園;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教育部民族教育重點研究基地;外交部、教育部中國-東盟教育培訓中心;人社部國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民政部社會工作人才培訓基地;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劃參與院校;海南旅游協同創新中心等。初步形成了以海洋、旅游、民族、生態為特色的學科專業體系。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學校成立了由校長、學校紀委書記、分管業務副校長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普通高校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本、專科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學校本、專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等,并對招生重大事項做出決策。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執行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本、專科招生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第七條學校紀委部門,負責監督招生工作,設立招生監督、舉報電話,設舉報信箱,全程負責監察學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八條學校實行招生信息公開,通過招生信息網(http://zs.hntou.edu.cn)、微信公眾平臺、招生宣傳材料等途徑發布招生有關信息,公示錄取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發展”的原則,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辦學條件,科學、合理地編制分省分專業(類)招生來源計劃,經上級主管部門審定后執行,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學校預留少量計劃,預留計劃不得超過學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省高考上線考生生源不平衡的問題。預留計劃的使用按《海南熱帶海洋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預留計劃使用規定》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