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大學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0 17:45:08長安大學
學校名稱:長安大學
主管部門:教育部
地 址:陜西省西安市
層 次:普通重點本科
辦學類型:長安大學直屬教育部,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公辦全日制高校,由教育部與交通運輸部共建。學校始建于20世紀50年代初,半個多世紀以來,學校逐步發展成為優勢突出,特色鮮明,以工為主,理工結合,兼有經濟、管理、人文多種學科,以培養公路交通、國土資源與環境、土木與建筑等專業人才為辦學特色的綜合性大學。
外語語種要求:英語、日語專業和定向生、國防生招生專業只招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其他專業無。
男女生比例要求:
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專業巖土與隧道工程方向系艱苦專業,建議女生謹慎報考。國防生所有專業和定向生的地質學、資源勘查工程(固體礦產)兩專業不招女生。其他專業無。
身體要求:
1、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2、國防生執行軍隊院校標準。
錄取規則:
1、相關科目要求:所有科類高考單科成績不得低于60分。
2、加試要求:
(1)報考建筑學、城市規劃兩專業的考生應具備相應的美術基礎,入學后安排美術復試。
(2)英語、日語專業口試按各省級招辦要求進行。
(3)社會體育專業專業課考試按當地省級招辦規定執行。
3、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級差要求:無
4、加分考生錄取原則:按加分后成績排隊。
5、專業志愿投檔級差:一二專業志愿間級差為3分。
6、進檔考生專業分配辦法:以考生高考成績按所報專業并結合考生相關科目成績從高到低分配專業。非一志愿考生進檔后在未滿額專業中按成績進行分配。
7、藝術類考生調檔要求:
(1)藝術類含藝術設計、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校考專業課成績 × 50% + 高考文化課成績 × 50% = 綜合分,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各省級招辦另有規定的,按文件規定執行。
8、自主選拔、保送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等特類招生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及我校發布的招生簡章執行。
9、2009年江蘇省考生進檔后排序規則為:“先分數后等級”即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排序,投檔分相同的,參考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
10、調檔分數線及調檔比例:以各省重點批次投檔線為準,調檔比例不超過1:1.2。
學費標準:
1、學費:本科理工、外語、體育類4950元/人·年,文史類3850元/人·年,藝術類藝術設計專業9900元/人·年,藝術類廣播電視編導專業11000元/人·年。
2、住宿費1200元/人·年。
學歷證書:頒發長安大學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由學校學位委員會頒發長安大學學位證書。
獎、助學金與困難新生資助辦法:
除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政府獎學金外,學校還設立多種學校獎學金、社會獎學金等近百項,獎、助學金獲獎金額高,授予面廣。
學校認真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積極幫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學生可依據銀行規定程序申請學費、生活貸款;學校設有校內勤工助學崗位,用于資助經濟困難學生。
錄取批次:一批重點(本科)
地 址:西安市南二環路中段 郵 編:710064
聯系電話:029-82334104 82334813 傳 真:029-82334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