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大學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0-06-17 13:13:13高考網整理
廣州大學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規、國務院和廣東省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全面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名稱:廣州大學
第四條學校國標代碼:11078
第五條學校地址:
本科校區1(校本部):廣州市番禺區大學城外環西路230號;郵政編碼:510006
本科校區2:桂花崗校區位于廣州市越秀區解放北路桂花崗東1號;郵政編碼:510405
?菩^:紡織服裝學院位于廣州市白云區增槎路松北球場直街33號;郵政編碼:510165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高職(?疲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學校主管單位:廣州市人民政府
學校業務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畢(結)業頒證:頒發證書學校名稱:廣州大學,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學校規定的修業期限內完成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并獲得規定的學分,成績合格并符合畢業條件者,學校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對不符合畢業條件但符合結業條件者,學校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結業證書。
對退學者,根據學生學業修讀情況,在校學習達到一年以上者,發給肄業證書;不滿一年者發給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學校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組織管理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普猩娜粘J聞铡U猩ぷ魅藛T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有關考試命題的規定,主動接受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三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監察部門組成的考試招生監察小組,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和社會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學校錄取批次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專科批次。
第十五條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市)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本科招生預留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考生專業服從調劑而需要增加計劃等問題。
第十六條在廣東省,廣州大學的錄取層次為本科,在其他省(區、市)的錄取層次均為本科,具體錄取批次請參照生源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目錄。
紡織服裝學院在廣東省的錄取層次為?。
紡織服裝學院招生院校代碼:89001。
第十七條通過廣東省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教師專項計劃招生錄取至本校的公費定向培養考生,原則上不能轉學及轉專業,且須在入學報到時由考生或考生(未滿18周歲)及其法定監護人簽署《廣東省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含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協議書》。畢業后由培養計劃來源地相關職能部門按規定對其進行面試、考察,并根據面試考察結果分配到定向縣(市、區)范圍內定向服務學校(含村小、教學點)任教不少于6年。
第十八條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學校高水平運動隊項目建設需要,學校2020年面向全國招收男子籃球、女子籃球、男子足球、女子足球項目的高水平運動員。相關招生工作詳見《廣州大學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