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學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
2020-06-16 18:17:56高考網整理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學校錄取批次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铺崆芭、?婆。
第十五條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區、市)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本科招生預留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考生專業服從調劑而需要增加計劃等問題。
第十六條本校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軟件工程專業與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機械制造與自動化專業、軟件技術專業設立四年制(4+0)本科協同育人項目實驗班,通過廣東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學生,與本校其他專業同批次錄取,單獨代碼招生,單獨編班。試點專業實驗班學生按照協同育人方案,全部四年均在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培養,辦學地點在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畢業證書發放和學位授予等由本校負責,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協助做好相關工作。原則上,實驗班學生不得轉到其他專業;非實驗班學生也不得轉入試點專業實驗班學習。
本校車輛工程專業與廣東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汽車電子技術專業設立四年制(4+0)本科協同育人項目實驗班,通過廣東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學生,與本校其他專業同批次錄取,單獨代碼招生,單獨編班。試點專業實驗班學生按照協同育人方案,全部四年均在廣東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培養,辦學地點在廣東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畢業證書發放和學位授予等由本校負責,廣東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協助做好相關工作。原則上,實驗班學生不得轉到其他專業;非實驗班學生也不得轉入試點專業實驗班學習。
本校園藝專業與廣東農工商職業技術學院作物生產技術專業設立四年制(4+0)本科協同育人項目實驗班,通過廣東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學生,與本校其他專業同批次錄取,單獨代碼招生,單獨編班。試點專業實驗班學生按照協同育人方案,全部四年均在廣東農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培養,辦學地點在廣東農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畢業證書發放和學位授予以及省級及以上學生獎助貸等由本校負責,廣東農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協助做好相關工作。原則上,實驗班學生不得轉到其他專業;非實驗班學生也不得轉入試點專業實驗班學習。
第十七條通過廣東省訂單定向培養農村衛生人才實施方案錄取進入本校的定向培養考生免學費和住宿費,原則上不得轉學及轉專業,須與定向縣(市、區)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簽訂《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定向就業協議書》,畢業后派遣到指定的定向縣(市、區)定向服務單位連續工作6年。定向縣(市、區)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督促定向服務單位落實考生就業崗位并在有空編時優先入編。
第十八條通過廣東省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教師專項計劃招生錄取至本校的公費定向培養考生,原則上不能轉學及轉專業,且須在入學報到時由考生或考生(未滿18周歲)及其法定監護人簽署《廣東省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含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協議書》。畢業后由培養計劃來源地相關職能部門按規定對其進行面試、考察,并根據面試考察結果分配到定向縣(市、區)范圍內定向服務學校(含村小、教學點)任教不少于6年。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省(區、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在。▍^、市)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確保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按照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藝術類(含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二十一條在廣東省,報考本校普通本、?茖哟纹胀悓I,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的考試,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考試,各門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報考本校本科普通類專業至少須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報考本校?破胀悓I至少須有1門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具體要求以廣東省今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準。
第二十二條在廣東省,報考本校普通本科層次體育類專業,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考試,且至少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報考本校本科層次藝術類(含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專業,參加高考文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的普通高中學考,參加高考理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普通高中學考;且至少須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具體要求以廣東省今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準。
第二十三條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市),本校可根據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二十四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本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成績、專業志愿,以及本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文科類、理科類專業分檔時,按照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投檔總分排位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在無排位或排位分的省份(區、市),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依次優先錄取文科類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類數學、語文、外語、理科綜合科目成績分高者。
第二十六條體育類及藝術類統考專業分檔時,按照各。▍^、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投檔總分排位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在無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區、市),按照該。▍^、市)投檔規則出檔后,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內蒙古考生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40%+術科統考成績×60%,其它。▍^、市)考生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40%+術科統考成績×2.5×60%]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優先錄取考生統考術科、語文、英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文科數學/理科數學科目成績分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