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農業大學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
2020-06-16 18:06:33高考網整理
第十九條在廣東省,報考本校普通本科層次普通類專業,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的考試,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考試,各門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須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準。
第二十條在廣東省,報考本校藝術類(含音樂類、美術類、廣播電視編導類)專業,參加高考文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普通高中學考,參加高考理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普通高中學考;且至少須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第二十一條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本校可根據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二十二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本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成績、專業志愿,以及本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文科類、理科類專業分檔時,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在無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區、市),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照普通高考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類為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類為數學、語文、外語、理科綜合。
第二十四條藝術類統考專業分檔時,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優先錄取投檔總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錄取投檔總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備注:在本校藝術類統考招生專業中,服裝與服飾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動畫專業等5個專業使用美術統考成績;音樂表演專業使用音樂統考成績,只招聲樂方向和鋼琴方向的考生;廣播電視編導專業使用廣播電視編導統考成績。藝術類綜合分的計算辦法為:①如該省投檔使用綜合分排位進行投檔,則我校綜合分為該省投檔使用的綜合分;②如該省投檔分別使用文化分、術科分排序進行投檔,則我校錄取時使用的綜合分=術科分+文化分。在無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區、市),考生綜合分相同時,優先錄取術科分數高的考生)
第二十五條藝術類表演專業,在湖南省、湖北省、福建省使用表演專業統考成績,在山東省使用服裝表演(模特)類專業聯考成績,考生可憑所在省份服裝表演專業術科統考或聯考成績報考。考生術科統考成績、高考文化成績要求按其所在省份相關規定執行,按照所在省份投檔原則進行投檔,學校將按術科統考或聯考成績由高分至低分錄取;術科成績相同時,按文化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名錄取。在河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江西、山西、河北、廣東、甘肅、遼寧、吉林、新疆、香港、澳門、臺灣省(區)使用校考成績,考生必須參加本校表演專業校考。廣東省考生持有廣東省藝術類校考準考證才能報考,遼寧省考生需參加遼寧省戲劇與影視學類統考并合格才能報考。其他省份考生報考條件,按各省招辦相關規定執行。考生是否要求省術科統考合格按各省招辦規定執行。表演專業根據各省投檔規則出檔后,學校根據考生的術科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術科成績相同時,按文化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名錄取。
第二十六條本校生物科學(中外合作辦學)、食品質量與安全(中外合作辦學)、園藝(中外合作辦學)、風景園林(國際班)、工商管理類(國際班)、金融學(國際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國際班)、統計學(國際班)、環境科學(國際班)等專業為單設院校代碼招生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如某專業錄取到的考生少于10人(含10人),學校可以取消該專業辦班,則該專業志愿作廢,考生填報的后續專業志愿前移填補。中外合作辦學和國際班各專業新生報到后須由其家長與學校簽訂相關協議,保證資助其完成學業。按照廣東省招生辦相關規定,中外合作辦學和國際班單獨編設院校代碼招生專業錄取的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單獨編設院校代碼招生專業。
食品科學與工程學分互認校際聯合培養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考生。
第二十七條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到低調劑到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取;考生不服從調劑的,或服從調劑但是不符合計劃有空額專業相關要求的,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八條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
第二十九條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在各省份執行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布的加分項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適用于投檔及專業分檔。符合國家和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優錄條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考生學業水平成績的要求,按各省(區、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本校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浙江省、山東省、海南省的選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選科要求執行,錄取原則按照該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本校在江蘇省的錄取原則按先分數后等級、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等級順序為A+A+、A+A、AA、A+B+、A+B、AB+、AB、B+B+、B+B、BB,同分同等級考生按語文、數學科目的總分(含附加分)從高到低排序。本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