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師范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3)
2020-06-16 15:53:04高考網整理
第六章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五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代收費等費用,具體標準按湖北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體檢、新生資格復查等工作。不合格者,學校將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籍。
第二十七條我校品學兼優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可申報國家獎學金、優秀大學生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校為特困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和發放困難補助。
第二十八條學生按學校規定修完學業,成績合格者,頒發湖北第二師范學院學歷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學校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規定為準。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湖北第二師范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27-87943888、87943780。
監察電話:027—87943919
學校招生在線網址:http://zsb.hu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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