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學院理工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3)
2020-06-16 15:09:44高考網整理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七條新生入學3個月內,學校進行全面復查,凡發現不合格者,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對徇私舞弊者,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學籍。情節惡劣的,交相關部門查處。
第十八條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由我校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或?飘厴I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條件的,授予學位證書。部分專業注明了專業方向,但畢業時按專業頒發畢業證書,不按專業方向頒發畢業證書。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規定,新生入學時須按湖北省物價局核定我校的收費標準繳納學費等相關費用。
第二十條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和校內獎、助學金,幫助和指導困難的學生開展勤工助學,發放困難補助和爭取社會資助。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按規定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和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十一條學校招生工作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湖北省襄陽市襄城區尹集東街28號
郵政編碼:441025
招生電話:0710-3808177、3806222,傳真:0710-3806222
學校網址:http://www.hbasstu.net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遇與國家法律法規及各級招生主管部門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及各級招生主管部門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適用于2020年湖北文理學院理工學院普通本、?普猩ぷ,由湖北文理學院理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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