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醫藥學院藥護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6 15:03:57高考網整理
第五章錄取條件
第十一條我校招生體檢標準遵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并作如下補充:①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我校不予錄取。②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二條列出的色盲、色弱者,我校工學、理學、醫學各專業不予錄取;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我校工學、理學、醫學、管理各專業不予錄取;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我校軟件工程專業不予錄取。③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三條列出的任何一眼視力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的)我校工學、理學、醫學各專業不予錄取,但公共事業管理專業、信息資源管理專業可以錄取;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者(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我校醫學各專業不予錄取;斜視、嗅覺遲鈍、口吃者,我校醫學各專業不予錄取。
第十二條鑒于醫療衛生服務的特殊性,不鼓勵軀干和肢體殘疾考生報考我校醫學類專業。新生入校后進行體檢復查,如復查結果與錄取時提供的信息不符,學校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視學生的實際身體狀況調整專業直至退回原籍,并追究當事人及體檢醫師的責任。
第十三條因我校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請小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四條各專業均不規定男女比例。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招生學校負責,省招辦和社會監督”的原則,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組織下開展。
第十六條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05%。
第十七條學校錄取的考生必須填報我校志愿。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接收非第一志愿(包括征集志愿)報考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計劃調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八條進檔考生按照“志愿優先”原則安排專業:按考生報考專業的第一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再依次安排第二志愿,直至專業計劃完成。如有同分,則理科考生參考其理科綜合成績,文科考生參考其文科綜合成績。
對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市、區),其錄取規則做以下說明: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實行新高考改革的省(市、區)考生的錄取遵循生源屬地化原則,執行所在省(市、區)的相關政策。
第十九條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其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情況下,學校將予以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對原無志愿但經調劑進檔的考生根據各專業錄取情況進行安排。不錄取未填報我校志愿又不服從院校調劑的考生。
第七章新生入學
第二十一條被我校錄取的新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本人準考證原件和入學通知書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手續不全者不予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新生進校后必須每學年向學校交納學費和住宿費等,收費嚴格按湖北省有關文件要求執行。2020年我校各專業學費、住宿費按如下標準執行:
收費項目 |
培養層次 |
專業 |
收費標準 |
學費 |
本科 |
臨床醫學、麻醉學 |
19000元/年·生 |
預防醫學 |
17000元/年·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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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學(含技能高考、涉外護理) |
16500元/年·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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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影像技術、康復治療學 |
16000元/年·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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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檢驗技術、藥學、制藥工程 |
14000元/年·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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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業管理、信息資源管理 |
12000元/年·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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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 |
標準 |
1200元、1000元、800元/年·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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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調宿舍加收標準 |
4人間 |
120元/年·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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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人間 |
80元/年·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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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條新生入學后,我校將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審查不合格者按照上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