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6 11:06:37高考網整理
武漢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學校全日制高職專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本章程所涵蓋的招生類型包括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生和參加湖北省技能高考考試的學生。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五條學校名稱:武漢職業技術學院
第六條教育部院校代碼:10834
第七條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八條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校
第九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十條學校主管單位:湖北省人民政府主辦,湖北省教育廳直屬
第十一條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國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十二條學校是國家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高職院校“雙高計劃”高水平專業群(A檔)建設單位、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國家緊缺人才培訓基地、國家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全國就業工作典型經驗高校;學校是全國高職高專校長聯席會議主席團成員單位、湖北省職業技術教育學會會長單位、湖北省高等教育學會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分會會長單位。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校長擔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教學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主任,委員由各二級學院院長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招生政策及有關規定,負責學校招生政策制定、重大招生事項研究決策。
第十四條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學校在核定的招生規模內,根據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及學校實際辦學條件,結合近幾年分專業招生計劃的編制及執行情況,統籌生源質量、產業發展趨勢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編制年度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學校實行專業招生計劃的動態調整機制。對于產業發展趨勢好且報考率高的專業,適當增加招生計劃;對個別學生報考率低的專業,學校減少其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