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黃金職業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0-06-15 22:20:59高考網整理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學校成立了由學院領導擔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招生工作。招生與就業指導處作為常設機構,負責處理學校招生日常事務。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2020年學校擬面向16個省(自治區)招生,包括山東省、河南省、甘肅省、山西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河北省、黑龍江省、青海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寧夏回族自治區、陜西省、安徽省、福建省、貴州省。根據國家建設及區域經濟發展的需要,結合學校的發展規模、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等制定本年度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審核批準。招生類別及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院向社會公布的為準。
第十條學校2020年招生計劃和專業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招生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招生對象
普通專科(高職):招生對象為參加2020年高考且成績達到各省(自治區)相應批次錄取線的考生;
春季高考專科(高職):招生對象為山東省參加2020年春季高考且成績達到我省相應批次錄取線的考生。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錄取原則
(1)錄取原則
對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3+3”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各專業均不提選考科目要求,遵循進檔考生志愿,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對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據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對進檔考生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對進檔考生進行錄取。
藝術類專業承認美術類統考成績,遵循進檔考生志愿,按照綜合分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山東省內春季高考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即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學校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技能成績高的考生。
(2)專業特殊要求:金屬與非金屬礦開采技術、礦井通風與安全專業只招男生,其他專業不作特殊要求。
(3)外語語種要求:專業語種不限,且對外語聽力部分成績不作要求。
(4)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文件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按“不予錄取”執行。
(5)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官方網站查詢。
第六章收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十三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需交納學費、住宿費以及教材費(預收)等費用。
學費:金融管理、財務管理、市場營銷、電子商務、云計算技術與應用、計算機網絡技術、軟件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機械設計與制造、機電一體化技術、礦業裝備維護技術等專業學費為5800元/年;環境工程技術、建筑工程技術、礦產地質與勘查、礦山地質、測繪工程技術、金屬與非金屬礦開采技術、礦井通風與安全、礦物加工技術等專業學費為5000元/年;首飾設計與工藝、寶玉石鑒定與加工、藝術設計專業學費為8800元/年。
住宿費:1200-1500元/年。
退學退費標準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獎資助體系
優秀學生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及學校設立的其他獎學金。學生可享受生源地助學貸款,學校提供勤工儉學崗位;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對經濟困難學生學校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根據學生實際情況實行免、減、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