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3)
2020-06-15 22:17:32高考網整理
第二十五條綠色通道
我校對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實行繳費入學“綠色通道”制度。新生可通過兩種途徑申請入學“綠色通道”:
1.網上申請。新生可根據當年“入學須知”有關要求,登錄指定網站,提交相關材料,申請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報到入學手續;
2.現場申請。對不具備上網條件的新生,可直接于報到當天到校財務處“綠色通道”窗口現場提交材料,辦理報到入學手續。
對于提出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入學申請的新生,學校將按照“先接收,再審核”的原則進行有關事務處理。經事后審核確屬家庭經濟困難的,學校將盡最大可能協助其辦理助學貸款或其它獎助學金資助,確保其不因家庭貧困而失學;經審核材料不齊全、不詳實的,學校相關部門有權要求其在規定期限內補全、補充相關證明材料,再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對其中存在有弄虛作假、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等欺騙行為的,經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可以取消其“綠色通道”入學待遇,責令改正并限期補繳全部費用,否則學校有權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助學政策
我校符合條件的普通全日制學歷教育專科段在校生依法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國家助學金(3000元/生)、國家助學貸款(8000元/生)、山東省政府獎學金(6000元/生)、山東省政府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等政府獎助學金、各級學校獎學金及勤工助學崗位安置等資助政策。
各類助學政策和評選辦法,依據當年有關政策文件執行。
第七章畢業證書
第二十七條學生學習期滿,符合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的畢業條件時,頒發教育部認可的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教育部電子注冊,享受普通高校大專畢業生待遇。專升本按當年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我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代理招生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依法保留追究其刑事及民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級文件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此招生章程已報山東省教育廳學生處審核,考生可通過山東省教育廳網站(http://www.sdedu.gov.cn/)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查詢。
第三十一條學校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1-89847675、89847699
傳真:0531-89847673
電子郵箱:sdvcad@163.com
學校網址:http://www.sysy.com.cn
學校紀檢監察電話:0531-89847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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