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0-06-15 22:06:34高考網整理
第四章 招生錄取
第十四條 招生計劃按照國家教育部核準的、山東省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我校分專業計劃數執行。招生計劃通過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按照國家教育部及山東省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或綜合評價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1.夏季高考普通類:按照招生省份的投檔規定接受投檔,根據招生計劃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2.夏季高考藝術類:音樂教育專業認可本科院校音樂類(對應藝術類專業名稱參見《山東省2020年藝術類別對應專業目錄》)相同或相近本科專業合格成績,按照山東省的投檔規定接受投檔,根據招生計劃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美術教育、藝術設計專業使用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按照山東省的投檔規定接受投檔,根據招生計劃按照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3. 夏季高考體育類:體育教育專業考生必須參加本省專業統考并且成績合格,按照山東省的投檔規定接受投檔,根據招生計劃按照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十六條 特殊要求:
1.外語語種:我校公共外語科目為英語。
2.體檢標準: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對隱瞞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出將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3.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4.我校無單科成績要求。對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我校認可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成績。
第十七條 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錄我校官方網站或撥打我校招生咨詢電話查詢。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條 新生復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試、核查電子檔案、體檢等形式對新生復查,對違反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的學生進行處理。對復查不合格的學生,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第十九條 收費標準:
各專業收費嚴格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文件規定標準執行。
退學學費規定:退費規定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資助措施:根據《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省政府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助學金管理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學校建立了融多種形式于一體的學生獎勵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一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濟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生專升本政策依照當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濟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解釋。
第六章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1—87207777
傳 真:0531—87207777
學校網址:http://www.jnpec.edu.cn
電子郵箱:jnygzzsbgs@jn.shandong.cn
通信地址: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大學科技園丹桂路2011號
郵 編: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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