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理工職業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0-06-15 21:59:09高考網整理
精準扶貧工程。我院利用自身辦學優勢,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幫助貧困家庭子女接受職業教育,實施教育精準扶貧,對山東省建檔立卡的困難家庭學生免除學費。學院與用人單位簽訂培養協議,實施訂單培養,確保困難家庭學生就業。
學院優良的口碑受到考生、家長和用人單位的青睞。歷年來,國內知名企業來學院招聘的人才崗位與畢業生數之比均超過4:1。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五條山東理工職業學院成立以學院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對招生錄取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并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山東理工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東理工職業學院的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七條山東理工職業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四章錄取
第十八條建立學院分層負責、紀委全程監督、招生就業處具體實施的招生錄取工作運行機制。
第十九條山東理工職業學院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網站、學院招生簡章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條對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學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第二十一條語種:語種不限(入校后統一開設英語課)。
第二十二條男女比例: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校企合作、訂單培養有特殊要求者除外)。
第二十三條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二十四條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對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各專業均不提選考科目要求,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文化總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對各專業進檔考生依次錄取,不再進行專業調劑。
第二十五條按報考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確定專業。若第一專業志愿考生在該專業計劃中已滿,則該專業不再錄取第二、三專業志愿考生;若第一專業考生在我院該專業計劃中不滿,則該專業錄取第二專業志愿考生,依次類推。
第二十六條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已記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
第二十七條錄取結果公布:山東省教育招生考生院網站查詢、學院網站查詢和寄發錄取通知書等形式。
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八條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收費標準:執行山東省發展改革委統一標準。機電一體化技術、數控技術、機械制造與自動化、樓宇智能化工程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煤炭深加工與利用、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電子技術、應用電子技術、光伏發電技術及應用、應用化工技術、光伏材料加工及應用技術、寶玉石鑒定與加工技術、礦山機電、工程造價、建筑工程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軟件技術、信息安全技術、安全技術與管理、環境工程技術、應用化工技術、藥品生產技術、生化制藥技術、中醫康復技術、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技術、航空機電設備維修等專業學費每生每年5000元;裝潢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專業學費每生每年6600元;會計電算化、農村合作金融、財務管理、投資與理財、市場營銷、電子商務、國際貿易實務、報關與國際貨運、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會展策劃與管理、商務英語、知識產權管理、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文秘等專業學費每生每年4800元;中德聯合辦學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學費每年每生12000元;中澳合作辦學會計專業學費每年每生12000元;中韓合作辦學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專業學費每年每生9000元;中英合作辦學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每年每生13000元;中國和新西蘭合作辦學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每年每生12000元;校企合作辦學(合作企業:北京中航天使人力資源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空中乘務專業學費每年每生8000元;校企合作辦學(合作企業:山東好奇網絡科技公司):無人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每年每生8800元;校企合作辦學(合作企業:山東省船員培訓中心):航海技術專業學費每年每生8800元;校企合作辦學(合作企業:山東省船員培訓中心):輪機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每年每生8800元;校企合作辦學(合作企業:山東省船員培訓中心):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每年每生8000元;校企合作辦學(合作企業:山東閃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每年每生9600元;校企合作辦學(合作企業:山東海文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計算機應用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每年每生8800元。校企合作辦學(合作企業:中興通訊公司):計算機網絡技術專業學費每年每生8800元;校企合作辦學(合作企業:山東網商公司):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每年每生8800元;校企合作辦學(合作企業:中德諾浩公司):新能源汽車技術專業學費每年每生8800元。如學費標準有調整,按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最新文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