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黃海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3)
2020-06-15 14:44:06高考網整理
第六章收費標準、退費辦法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七條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按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計收學費。本科各專業第一學年暫按22800元—26800元收取;專科各專業第一學年暫按8800元—15800元收取。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報考指南公布為準。
學校住宿費按山東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規定的標準執行,住宿費標準:1500—3000元/年。
第二十八條學生退費按照魯政辦字[2018]98號中關于退費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獎學金、助學金和貧困生資助管理辦法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我校建立健全了學生資助管理體系。實施“獎、助、貸、減、免、緩”助學幫困政策,制定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評審管理暫行辦法》《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管理暫行辦法》《勤工助學活動實施辦法》《特困生臨時補助金制度》和《特困生學費減免政策》等相關的資助政策。具體的資助形式如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主要用于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無力支付學費、住宿費的在校生及即將報到的新生,每年貸款金額最高為8000元。有關貸款事宜可在暑期咨詢本人所在生源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按照當地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執行)。
國家獎助學金:
1.國家獎學金:獎勵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品格高尚、社會實踐和創新能力強的學生。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獎勵證書,并記入學籍檔案。
2.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學生。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3.國家助學金:家庭困難的學生個人申請,學校審核通過后發放,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具體分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檔。
應征入伍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主要用于應征入伍的應屆畢業生、在校生、退役復學學生、直招士官等,補償學費或助學貸款按照每年最高8000元的標準,一次性將在校三年或四年期間所交納的學費或貸款補償發放給學生。
特困畢業生求職補貼:主要用于山東省應屆畢業生中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求職需要幫助的學生,按照畢業生5%的比例評選,每人補貼1000元。
學校每年還提供勤工儉學崗位來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三十條新生報到和復查
(一)新生請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報到,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請及時通知學校,否則逾期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二)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對考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和學籍注冊。如發現新生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證件比對不一致等,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不予注冊學籍。
(三)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依據上級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青島黃海學院;按照教學計劃的要求,修滿全部規定學分,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青島黃海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學歷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監督機制和申訴渠道
第三十二條學校2020年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第三十三條考生或家長對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的招生、考試、錄取等有異議,可向學校紀檢監察處進行反映或申訴。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四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校外機構和個人代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青島黃海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校外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規定的內容如果與上級政策法規或生源省有關文件規定不一致,則按上級教育部門或生源省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由青島黃海學院負責解釋,經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后將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對社會公布。
考生咨詢電話:0532-8317511183175345
考生咨詢郵箱:hhxy199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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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網址:http://www.qdhhc.edu.cn
招生信息網:http://zsb.qdhh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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