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黃海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0-06-15 14:44:06高考網整理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三條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全校招生工作,負責制定各專業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同時設立招生錄取工作紀檢監察小組,監督全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四條招生辦公室負責協調處理各類別、各層次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章制度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政策規定;
(二)按照山東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章程;
(三)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服務工作,客觀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學校情況和錄取規則;
(四)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招生專業、計劃及報名條件
第十五條招生專業及計劃
學校招生專業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2020年招生工作的規定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十六條報名條件
(一)我校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凡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本、專科最低控制線且擬報考我校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考生請仔細查閱生源省招考院編印的《2020年普通高校填報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試報》。
(二)報考我校空中乘務、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女生:身高162CM--174CM體重(kg)=(身高-105)*0.92(正負10%范圍內);男生:身高172CM--184CM體重=(身高-100)*0.90(正負10%范圍內)。
2.身體面部、頸部、手部等裸露處無明顯疤痕,耳廓形態角度正常,無紋身,無明顯內外八字。
3.無色盲、色弱、內外斜視,雙眼裸視或矯正視力5.0以上。
4.考生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無違法犯罪記錄,考生本人體檢合格。
第五章投檔、錄取原則
第十七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招考院關于2020年招生的各種文件規定,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以生為本、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學校報考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考院編印的《2020年普通高校填報志愿指南》為準。
第十九條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當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
山東省、浙江省、天津市、海南省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要求執行;其它省份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要求執行。
第二十條我校2020年藝術類投檔錄取原則詳見學校招生信息網《青島黃海學院202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網址:http://zsb.qdhhc.edu.cn/zhaoshengban/p_detail.aspx?id=16326。
第二十一條山東省春季高考考生按專業類別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第二十二條山東省體育類專業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考生綜合分數,按專業招生計劃的1:1錄取。
第二十三學校根據考生生源的實際情況,須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由學校向省計劃主管部門及招生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二十四條學校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我校空中乘務、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需對考生進行面試。考生如未參加面試而報考空中乘務、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被錄取后我校將對考生進行補充面試。如考生不符合空中乘務、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的報考條件,學校將按照相關政策為考生調至其他專業。
第二十五條除商務英語專業只允許英語考生報考外,各專業對外語語種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語教學。本科國際商務、國際經濟貿易專業學生入學后,實行雙語(中、英文)教學,非英語語種學生需改學英語。
第二十六條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寄發通知書、電話查詢、登陸當地招考院或我校招生信息網、登錄數字校園APP及微信公眾平臺查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