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3)
2020-06-15 11:43:44高考網整理
第七章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十四條資格復查
1.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資格復查。
2.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取消其入學資格。
3.對在新生復查中發現的其他問題,按省教育廳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在學院規定年限內,修完全部規定課程,成績合格者,達到學院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學院頒發并注冊畢業證書。
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章附則
第十六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七條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章程由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36—2931828傳真:0536—3089628
監督電話:0536-2931995郵編:261061
網址:http://www.sdcit.edu.cnEmail:sdxyzs@sina.com
通信地址:山東省濰坊市奎文區東風東街749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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