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0-06-15 10:59:00高考網整理
★招生專業
1.具體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數以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愿指南公布的數為準,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招生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2.各專業學費標準如有變化,以省教育廳和發展改革委最新文件規定為準。
★就業情況
學校堅持“以就業為導向,以能力為本位”的指導思想。與解放軍總醫院、空軍總醫院、海軍總醫院、火箭軍總醫院、北京協和醫院、思科公司、惠普公司、美國甲骨文公司、華為公司、首旅集團、釣魚臺國賓館、阿里巴巴、北方智揚、順豐速運、中通客車等高端單位建立了人才培養基地。與甲骨文公司、人民大會堂管理局、首都旅游集團、首農集團、北京協和醫院、九州控股集團等簽訂實習就業協議,部分畢業生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山東省立醫院、上海武警總醫院、齊魯制藥、齊魯軟件園、東風日產、中鐵十四局、中國重汽、上海大眾等知名企事業單位就業。
★人才培養
學校堅持“以賽促學、以賽促教”,學生技能水平突出。先后承辦了全國康復治療技術專業學生技能大賽、山東省高職院校技能大賽“護理技能”賽項等各類賽事,并在全國職業院校醫學影像技術專業技能大賽、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信息安全管理與評估”項目競賽等省級及以上技能大賽上獲獎100余項。
學校堅持立德樹人,以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重點,以黨史國史教育為切入點,大力開展素質教育。形成以黨史國史教育為靈魂、以優秀傳統文化教育為內核、以職業核心能力教育為基礎、以特色活動教育為載體的“四維共育”特色素質教育模式,實現學生德業兼修、全面發展,打造了聊職德育品牌。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成立以學校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條招生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我校普通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教育廳的統一領導和監督下進行,學校紀委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錄取
第十二條學校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條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四條根據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管理體制,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五條專業語種不限,學校統一開設的外語課程為英語。
第十六條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條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護理、旅游管理類相關專業要求身體無殘疾、五官端正。
第十八條錄取原則:
1.山東省統一高考招生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分段填報,分段錄取;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實行專業(類)平行志愿投檔,直接投到考生所填報學校的具體專業(類)。普通類二段線上考生第2次志愿填報和錄取后,對未完成計劃的專業進行第3次志愿填報和錄取。
2.對執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的省(市、自治區),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原則開展錄取工作。若錄取不滿時,再錄取征求志愿考生;對征求志愿投檔和按規定降分錄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視情況進行降分征求志愿。對不設置“平行志愿”錄取辦法的省(市、自治區),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錄取后續志愿,仍不滿時再錄取第三志愿或征求志愿考生。
對于進檔考生,專業錄取按考生專業志愿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出現考生總分成績相同時,則按相關單科成績高低錄取。單科順序排列:文科為語文、外語、數學;理科為數學、語文、外語。
3.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計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
4.錄取結果通過招辦咨詢電話,學校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渠道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