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職業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0-06-15 10:56:38高考網整理
第十一條辦學特色:學院構建“政府主導、行業對接、企業聯姻、項目嵌入”的校企合作模式,與煙臺8個縣市區開展全面戰略合作;承擔國家“十三五”產教融合工程項目;牽頭組建煙臺市服務外包職教集團并成為山東省骨干職業教育集團;與谷歌、一汽大眾、上汽通用、萬華化學、煙臺張裕、東岳汽車等知名企業緊密合作,引進豐田T—TEP、通用ASEP、思科CCNA、FANUC等20余個優質教學項目,校企共建10個專業;建有國家、省、市級培訓和鑒定基地20個,開展國培、省培項目25個,職業技能鑒定培訓站點38個,年完成社會培訓超10萬人日。
學院堅持國際視野,不斷拓展國際交流合作渠道。服務“一帶一路”倡議,與尼泊爾加德滿都大學孔子學院開展“一帶一路”汽車技能人才培養;與德國手工業行會開展高技能人才培養、師資培訓、考試認證基地合作,建成山東省的“德國手工業行會培訓考試認證基地”;與西門子公司共建先進自動化技術聯合示范實訓中心;與意大利制冷技師協會合作開展環保部培訓項目。學院與英國安格斯學院、美國凱澤大學、澳大利亞昆士蘭科技大學、芬蘭卡亞尼應用科技大學、韓國東明大學、日本大阪產業大學等30余個國家的高校開展師生交流、學術科研等合作。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煙臺職業學院成立以學院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煙臺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在錄取過程中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在省招生部門統一組織下,按照規定程序,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第四章招生專業、計劃
第十五條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各生源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院2020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招生計劃通過各生源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錄取要求及原則
第十六條根據各省(區、市)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確定投檔比例。
第十七條選測科目要求:全部招生專業均無選測科目要求。
第十八條外語語種要求:所有專業錄取時不限語種。
第十九條男女比例:各專業在錄取時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條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錄取批次:錄取批次以專業計劃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院各專業錄取批次為準。
第二十二條錄取原則:
1.學院按照各省志愿設置和投檔原則錄取。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后續)志愿考生。
2.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后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3.藝術類專業錄取按照《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及省相關招生政策執行,我院美術類專業使用省級統考成績。
4.學前教育專業屬于師范類專業,錄取時嚴格按照省核定的計劃數錄取。
5.學院同意并執行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在教育部規定的項目范圍內出臺的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