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0-06-14 21:59:26高考網整理
菏澤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2020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1.本章程適用于菏澤學院普通本科、專科(高職)招生工作。
2.菏澤學院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認真貫徹執行“德智體美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公平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
3.菏澤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菏澤學院
第五條學校代碼:10455
第七條辦學層次:本科、專科(高職)。
第八條辦學體制、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九條學校簡介:菏澤學院是2004年5月教育部批準設置的本科院校。學校現占地1436畝。學校現建筑面積57.3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10.16億元,儀器設備總值1.75億元,館藏圖書215萬冊。學校開設本科專業63個,專科專業38個,涉及文學、歷史學、經濟學、法學、理學、工學、農學、教育學、管理學、藝術學等10大學科門類。學校現有教職工1531人,其中專任教師1047人;聘請校外教師118人。教師中全國優秀科技工作者1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1人、教育部大學生物學課程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1人,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3人、高等學校重點學科首席專家2人、本科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1人,山東省高校教學名師10人、優秀教學團隊3個。“海智專家”37名。
經過幾代學院人的不懈努力,學校初步實現了規模、質量、結構、效益協調發展,取得了突出成績,現為山東省教育廳與地方政府簽署協議共建的唯一一個本科高校,被教育部學校規劃建設發展中心確定為“AI+智慧學習”共建人工智能學院項目試點學校,先后獲得省級文明單位、省級花園式單位、山東省高校教學管理先進單位、山東省教師教育工作先進單位、山東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創新獎、山東省師德建設先進集體、山東省高校校園文明建設先進單位、山東省高校平安校園、山東省高校綠化管理先進單位等多項榮譽和獎勵。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條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編報學校招生計劃,討論決定學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招生與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專科(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招生與錄取
第十三條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四條嚴格執行教育部、山東省及各生源省的招生規定。以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結合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體育測試成績,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志愿間不采用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錄取規則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