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中醫藥大學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3)
2020-06-14 18:56:46高考網整理
第七章收退費標準
第二十條按照山東省發改委、教育廳、財政廳批準的各專業的收費標準收取。退費規定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第二十一條學生完成學業后,按照山東中醫藥大學學籍管理規定有關要求,符合普通本科畢業條件的,頒發山東中醫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達到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生,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二條中醫學、針灸推拿學、中醫康復學、中醫養生學、中醫骨傷科學、中西醫臨床醫學、臨床醫學、眼視光醫學專業的普通本科畢業生均具有報考執業醫師資格。各專業報考執業醫師類別按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助學、獎貸等資助措施
第二十三條學校為鼓勵學生勤奮學習,設立多種獎學金,包括“優秀新生獎學金”“綜合優秀獎學金”“單項優秀獎學金”等;對于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在校普通本、專科學生,學校還協助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提供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和臨時困難補助。詳見山東中醫藥大學《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施細則》、《本專科學生資助管理辦法》、《本專科學生勤工助學活動管理辦法》等規定。
第十章聯系方式
第二十四條學校的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山東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50355
招生咨詢電話:(0531)81650251傳真:(0531)89628031
招生監督電話:(0531)89628028
網址:https://zhaosheng.sdutcm.edu.cn
E--mail:zb@sdutcm.edu.cn
第十一章其它事宜
第二十五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代理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對以山東中醫藥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山東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備注:此招生章程已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詳細內容可登錄山東省教育廳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招生信息發布及管理平臺網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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