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科技大學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0-06-14 18:27:24高考網整理
山東科技大學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保證山東科技大學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等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山東科技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山東科技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山東科技大學本科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山東科技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山東科技大學
第五條學校代碼:10424
第六條學校地址:
學校在青島、泰安、濟南三地辦學,主校區在青島。青島校區位于青島市黃島區前灣港路579號;泰安校區位于泰安市岱宗大街223號和泰安市鳳凰路79號;濟南校區位于濟南市勝利莊路17號。
第七條學校辦學層次及類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學校簡介:
學校始建于1951年,是一所工科優勢突出,行業特色鮮明,工學、理學、管理學、文學、法學、經濟學、藝術學等多學科相互滲透、協調發展的山東省重點建設應用基礎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是山東省人民政府與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共建高校。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山東科技大學成立以校黨委書記和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科招生工作的全面領導,決定相關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條山東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十一條山東科技大學紀委負責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監督。
第四章招生與錄取
第十二條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三條山東科技大學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招生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四條學校在省級招生部門的監督下,德、智、體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外語語種要求:英語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外語語種須為英語,其余專業外語語種不限。濟南校區校企合作辦學專業只提供英語教學。
第十六條男女比例:除部分專業(如采礦工程專業)特別注明要求的以外,學校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條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八條錄取原則:
1.按照教育部關于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2.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要求確定投檔比例。
3.文史類和理工類錄取規則:
。1)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按照各省志愿設置和投檔原則錄取。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志愿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后續志愿考生。
(2)在專業安排上,按專業志愿分數級差進行錄取。即第一至第二專業志愿、第二至第三專業志愿,分別扣減級差3分、2分,第三至以后專業志愿,不再扣減專業級差分。
(3)對部分缺額專業,根據生源和志愿情況進行調劑錄取。對無法滿足本人專業志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作退檔處理。
。4)在江蘇省錄取規則為“先分數后等級”,在內蒙古錄取規則為“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5)投檔成績相同時,若生源地規定了位次確定原則,優先錄取位次高者;若未規定位次確定原則,文史類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理工類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優先錄取位次高者;各單科成績均相同時,結合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因素,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