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肅財貿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2020-06-13 11:43:10高考網整理
2020年甘肅財貿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關于做好2020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0〕1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4號,文件精神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為了規范招生工作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結合學院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甘肅財貿職業學院高職(專科)招生工作,是我校開展招生工作和錄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據。
第二章學校概要
第三條學校性質及簡況
1.學校全稱:甘肅財貿職業學院
2.學校代碼:51378
3.層次:高職(專科)
4.辦學類型:學院是經甘肅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5.校址:蘭州新區職教園區海河街766號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經教育部核準下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當年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七條學院在規定時間將招生計劃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并由上級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各類型的計劃數在總計劃數的限額內適當調整;各專業的人數視報考人數的多少進行及時調整。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九條學院錄取以志愿優先,即先按考生填報的學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
第十條專業錄取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考生在所報專業錄滿情況下,按志愿順序依次錄取,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一條報考我院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按計劃和志愿及成績擇優錄取。中高職一體化轉段招生依合同約定專業,視計劃總數在約定人數范圍內依志愿、成績按一定比例依次錄取。
第十二條我院同意并執行省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對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錄取,按省考試院規定的文理科錄取原則執行。
第十三條我院所有專業(類)錄取學生:為英語考生;男女生無比例限制。
第十四條我院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五條我院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上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錄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我院招生信息網或撥打我院招生就業處電話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