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財經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2 21:44:17高考網整理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九條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級招生辦的相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條投檔比例:嚴格按照生源省級招辦規定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生源省級招辦無明確規定比例的學院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
第十一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為基本原則。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學校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也可按照規定調整其被預錄取或錄取的專業。其中,工藝美術專業要求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無色盲、色弱的高中畢業生(藝文/理考生均可報名,不設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條外語語種:學院不限外語語種,無加試口語要求。我院外語教學只開設英語,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三條優惠政策:我院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相關優惠政策。
第十四條錄取辦法:從高分到低分優先錄取。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的且與志愿相近專業或其它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無分數級差要求。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為:在考生高考統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合格的基礎上,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分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分錄取。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十五條學院嚴格按照陜西省教育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學費標準為5500元/生?年(不分專業和科類);住宿費為800—1000元/生?年(6—8人間,集中供暖、空調)。
第七章獎、助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第十六條學院實行“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生活補貼、減免學費、職業技能競賽獎學金、企業獎學金”等獎資助措施,在注冊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的學生順利入學。
第十七條學院為貧困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按相應標準發放報酬。
第十八條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在校生及畢業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施一次性補償或代償,對退役后復學的在校生(含新生)實行學費減免,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第八章其它須知
第十九條被錄取的新生,須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報到時間來我院報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報到者,應向我院招生辦提出請假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未經同意無故延期者,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于學院錄取承諾。
第二十二條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的畢業生,由我院統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進行畢業生電子注冊,并頒發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學歷證書。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經學院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經公布后生效。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或與生源省份政策不一致時,以國家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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