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2 19:43:37高考網整理
第十五條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我校承認各省藝術類統考(或聯考)成績,考生須參加所在省招辦(或省考試院)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課統考(或聯考)且成績合格,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規定的藝術類專業文化課本科省控線。按專業課統考(或聯考)成績投檔的省份,按照專業課統考(或聯考)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統考(或聯考)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課成績及位次擇優錄取;按專業課統考(或聯考)成績和文化課成績折算后的綜合分數投檔的省份,按照綜合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藝術類專業各省招辦(或省考試院)如有統一特殊規定,則執行各省招辦(或省考試院)的相關規定。
第十六條陜西省職業教育單招本科專業錄取原則:考生在文化課過省統考分數線和專業技能考核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課統考成績從高分向低分錄取,文化課統考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技能考核成績較高的考生,在文化課和專業技能考核成績都相同時,則分別按考生的語文、數學、英語單科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考生可以通過各省級省招辦(或省考試院)查詢我校的招生計劃和個人的錄取結果,也可以登陸商洛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w.slxy.edu.cn查詢。
第五章新生入學
第十八條按照國家招生政策的規定,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當持錄取通知書等相關材料,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事先向學校招生部門請假,并附相關部門出具的能說明學生請假原因的證明,請假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凡不符合錄取入學條件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條根據國家規定,執行陜西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有關文件規定的當年收費標準。其中,文史類3500元/年;理工、外語、醫學類4500元/年;藝術類9000元/年。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詳見學校入學須知。
第二十一條學生修滿規定學分,并達到畢業要求,畢業時頒發給商洛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商洛學院相應學科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助學體系
第二十二條學校為了保證思想品德好、學業成績優秀、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建立了“獎、助、貸、補、減、勤、醫”助學體系。具體內容詳見商洛學院相關規定,網址:http://xsc.slxy.edu.cn。
第二十三條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校獎學金、優秀新生獎學金和“國網商洛電力助學金”“商洛聯通助學金”“商洛郵政鴻雁愛心助學金”“商洛電信天翼助學金”“森弗愛心獎學金”“森弗愛心助學金”等社會獎(助)學金為主完善的學生資助管理體系。還有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學費減免、新生入學綠色通道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學校不委托任何社會中介機構組織和個人參與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條學校通訊地址:陜西省商洛市商州區北新街10號;郵編:726000;招生咨詢電話:400-860-21610914-23294052329969;招生信息網:http://zsw.slxy.edu.cn。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解釋權歸商洛學院招生委員會。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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