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理工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20-06-12 09:19:38高考網整理
第十七條特殊類型錄取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及學校制訂的具體招生簡章執行。報考我校美術類專業的考生,相關成績須達到生源省招考主管部門公布的相應我校藝術招考類型所在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及相關要求,我校依據招生計劃,對進檔考生按以下原則擇優錄取。
1、我校藝術類(設計學類)專業不單獨組織專業測試,專業成績直接使用生源所在省的統考成績。按照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文化投檔成績(含優惠分)×30%+專業統考成績×70%)。綜合分相同情況下,依次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者、語文成績高者、數學成績高者。
2、若生源招考主管部門明確規定相關批次投檔考生不適用優惠分的情況下,則考生優惠分不納入相關分數計算。
3、若考生所在省份對于錄取原則有相關規定,則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學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有土木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和機械設計制造及自動化3個專業。按國家及生源地省級招辦關于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政策錄取,只錄取填報有我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志愿的考生,錄取后不能轉專業學習。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核心課程為英語授課,要求考生英語語種且英語高考成績不低于滿分的70%。
第十九條少數民族預科班按當年公布的預科招生計劃執行。預科生在預科培養期間不分專業;預科學習結束,經考核合格,學校根據預科培養期間學業成績及表現,結合學生志愿,確定專業,轉入本科階段學習。
第二十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我校按要求制訂的補充規定執行。
第五章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二十一條學校按照湖南省物價局核定標準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按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計收。由于招生計劃先于年度專業收費政策發布,我校隨招生計劃公布的收費為上一年度的標準,考生入學時按省物價局新核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藝術類錄取新生在入學報到后一周內進行專業復查。如發現不合格或違規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錄取學生無正當理由超過我校規定的入學報到日期不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不予入學注冊。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學校本科招生官方網站:http://zs.csust.edu.cn,招生咨詢電話:0731-85217402、85217418,聯系電話:0731-85256175(兼傳真),電子信箱:cslgzb@qq.com,學校招生監察辦公室電話:0731-85258529。學校通過本科招生網和長沙理工大學陽光招生公眾號發布招考信息、公示選拔及錄取結果。
第二十五條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長沙理工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高考預測、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