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學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0-06-11 20:12:22高考網整理
馬鞍山學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馬鞍山學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安徽省教育廳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馬鞍山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馬鞍山學院(國標代碼:13614);辦學層次:本科;辦學類型:民辦;辦學地址:安徽省馬鞍山市當涂縣黃池路8號。
第三條學校基本情況:學校下設大阪醫工學院、人工智能創新學院、騰訊云大數據學院、智造工程學院、藝術設計學院、建工學院、經濟管理學院、外國語學院等8個二級學院。學科涵蓋工、經、管、文、藝五個學科門類。
第四條證書頒發: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馬鞍山學院畢業證書。畢業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符合國家及學校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校成立了招生委員會、招生領導小組和招生工作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長任副組長,各職能部門負責人任組員;招生工作組由分管招生工作校領導任組長,各職能部門相關人員任組員。
第六條招生中心是學校常設工作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和實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條學校招生工作在紀委辦公室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
第八條學校面向安徽、江蘇、浙江、福建、河南、山東、江西、廣東、陜西9個省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生源質量以及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編制各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校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將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最終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十條錄取規則
1、基本原則:公平競爭、公開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錄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有關政策及規定實施:
(1)學校對進檔考生專業確定原則:“專業優先”的原則,即按照考生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于專業志愿無法滿足,而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2)江蘇省的錄取原則為:選測科目要求等級為CC及以上,必測科目為C及以上、技術科目為合格;進檔考生按著“先分數后等級”的方式進行。
(3)藝術類專業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直轄市、自治區)的專業統考成績,按生源所在省份的藝術類招生錄取規則執行。其中安徽省按考生專業志愿,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浙江省考生錄取原則按照《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執行。
(5)學校所有專業培養外語語種以英語為主,西班牙語為輔。
3、報考我校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聯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