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龍江工商學院招生章程
2020-06-10 20:24:17高考網整理
2020年黑龍江工商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黑龍江工商學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黑龍江工商學院。
第五條學校國標代碼:13300。
第六條辦學性質:國家教育部批準的民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第七條主管部門:黑龍江省教育廳。
第八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九條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辦學地點:松北校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利民開發區學院路群英街33號;哈南校區:哈爾濱市哈南第十六大道崇文路9號。
第十一條咨詢電話:0451-568901980451-56890199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二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總體部署、招生計劃的確定及協調各部門的工作,同時負責學校的招生監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第十三條學校招生就業處是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開展學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社會需要和生源情況,面向全國制定2020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并按照教育部或省教育廳批復的招生專業、人數,在要求的時間內提交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并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招生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和黑龍江工商學院招生就業處統一組織下進行,學校的錄取工作采取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方式進行。
第十六條學校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考生,實行高考改革省份,按照改革省份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投檔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有關要求執行。
第十八條招生錄取時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順序依次錄取。對于報考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計劃未滿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對于同等分數、相同志愿的考生,按照各省招辦投檔排序分進行排序(如果沒有投檔排序分,則文科考生按照語文、外語、綜合的順序,理科考生按照數學、外語、綜合的順序排序)。
第十九條學校原則上認可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或招生主管部門有關照顧和優先錄取政策,加分僅在考生投檔時有效,專業分配時按文化課成績排序。
第二十條學校招生不限男女比例,所有專業不限語種,建議英語考生報考。
第二十一條體檢要求: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新生入學后學校將統一組織體檢復查,對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資格審查:根據教育部及本章程有關規定,對思想品德不合格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在招生錄取時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凡報考我校并符合入學條件的考生,經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錄取后,我校即發給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