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 (2)
2020-06-09 20:21:50高考網整理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本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沈陽大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達到沈陽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沈陽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對于師范類本科畢業生須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方可獲得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證。
五、收費情況說明
1.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標準
學費按照沈陽市物價部門批準并辦理收費許可的標準向學生收取。住宿費根據學校住宿條件和遼寧省物價局審批的1000元—1200元/年/生標準收取。
2.學費和住宿費的退費辦法
依據《沈陽大學學費收繳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學生繳納學費、住宿費后,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和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3.給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學校實行獎、助學金及助學貸款制度如下:
獎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學年;省政府獎學金8000元/人/學年;寶鋼獎學金10000元/人/學年;市長獎學金6000元/人/學年;校長獎學金5000元/人/學年;校級獎學金:一等2000元/人/學年、二等1000元/人/學年、三等600元/人/學年(其中藝術類學生一等3500元/人/學年、二等1500元/人/學年、三等800元/人/學年),學校另設單項獎學金和校級優秀學生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
助學金: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元/人/學年、二等2750元/人/學年,市政府獎、助學金:一等1500元/人/學年、二等750元/人/學年、助學金500元/人/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學年,以及由社會各界在學校設立的各種獎、助學金等。
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在生源地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學費減免:孤兒大學生減免其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
各學院成立學院獎助學金評審小組,各學院獎助學金評比結束后,將獎助學金評比結果通過學院宣傳板和學院網站公示一周。
六、國際交流與合作方面說明
我校經教育部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有本科工業工程專業和自動化專業,有關說明如下:
1.在本校同批次錄取。
2.學生第一年至第三年由中德雙方教師共同授課,在沈陽大學完成規定學業,符合申請就讀、簽證條件并經考試合格者,可自愿申請辦理赴德國學校進行第四年的學習(本科工業工程專業為德國海德堡應用科技大學,本科自動化專業為德國埃森經濟管理應用科技大學)。
3.證書發放有關事項
(1)本科工業工程專業:赴德學生完成海德堡應用科技大學規定所有課程,對于符合中德雙方大學學位授予條件者,由沈陽大學授予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德國海德堡應用科技大學授予學士學位證書;未赴德學生完成沈陽大學規定學業課程,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沈陽大學授予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2)本科自動化專業:赴德學生完成埃森經濟管理應用科技大學規定所有課程,對于符合中德雙方大學學位授予條件者,由沈陽大學授予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德國埃森經濟管理應用科技大學授予學士學位證書;未赴德學生完成沈陽大學規定學業課程,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沈陽大學授予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七、錄取辦法說明
1.投檔比例
按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為100%;按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考生針對體檢要求填報專業,對肢體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不符合體檢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
3.院校志愿及錄取
遼寧省:普通類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美術類在遼寧省藝術類本科批第一階段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其它藝術類專業在遼寧省藝術類本科批第二階段實行有序志愿投檔錄取模式。體育類在遼寧省體育類本科批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
其他省份:根據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決定是否實行平行志愿錄取。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對于不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份,實行有序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當院校第一志愿未錄取滿額,接收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我校各個藝術類專業對外語語種和外語小分沒有限制。
4.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
按照各省文件精神,執行各省招考委關于高考加分、降分投檔錄取政策。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1)普通類: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內蒙古自治區按照其規定的錄取原則執行),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之和擇優錄取,若三科成績再相同,文科考生按照單科語文成績高低擇優錄取;理科考生按照單科數學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2)體育類: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7.5+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數學、語文、外語三科成績之和擇優錄取;若三科成績再相同,按照單科數學成績高低擇優錄取(遼寧省限招有專業志愿考生)。
(4)藝術類:藝術類各專業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相應的統考(聯考)成績。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按照該省平行志愿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實行有序志愿投檔的省份,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志愿優先,按我校藝術類各專業錄取原則擇優錄取(內蒙古自治區按其規定的錄取原則執行)。
藝術類考生專業成績或者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考生文化課成績高低擇優錄取(美術類按專業成績),若文化課成績再相同,按照考生數學、語文、外語三科成績之和擇優錄取。專業安排實行志愿優先的專業,無專業級差分數。
6.聯系電話、網址:
聯系電話:024-62721597、62268563、62268564
網 址:https://syuzsjy.syu.edu.cn
7.藝術類各專業錄取辦法:
藝術類各專業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相應的統考(聯考)成績。
音樂學(師范類)專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內蒙古自治區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40%+專業課成績×6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遼寧省招收美聲鋼琴、民聲鋼琴考生)。
音樂表演專業:按統考專業合格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無統考省份承認其他本科院校音樂表演專業校考合格成績,按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招收文科考生)。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100×70%+專業成績÷專業課總分×100×3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100×50%+專業成績÷專業課總分×100×5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美術類專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2+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繪畫、中國畫專業招收文科考生)。
八、其它說明
新生入學后,我校將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新生進行全面復試、復查,復試、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試、復查不合格者,學校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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