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學院應用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04 20:19:20本站原創
湖南工程學院應用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國家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湖南工程學院應用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2660。
第三條 學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區書院路17號 (郵編:411104)。
第四條 學校性質:獨立學院。
第五條 招生對象:普通高中畢業生。
第六條 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七條 修完學校教學計劃中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頒發湖南工程學院應用技術學院普通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由湖南工程學院應用技術學院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生工作。
第九條 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是學校招生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在學校招生工作小組的領導指導下貫徹執行國家以及各省市招生政策和規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工作。
第十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湖南工程學院監察部門監督下開展工作并接受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計劃進行本科招生。預留計劃的1%作為機動指標用于調節各省考生上線不平衡問題,嚴格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
第十二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必須交納學費、住宿費及經省級物價部門批準的相關費用,我院嚴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并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
第十三條 住宿:公寓住宿1200元/人/年,普通宿舍600-800元/人/年。
第十四條 各專業學費與教材費標準:
層次 |
學科類別 |
學費 (元/年) |
教材費 (元/年) |
本科 |
土木工程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機械設計及其自動化 |
14950 |
800 |
其他工科類 |
13000 |
800 |
|
產品設計、環境設計 |
18000 |
800 |
|
會計學 |
14605 |
800 |
|
其他經濟管理類 |
12700 |
800 |
|
英語 |
12500 |
800 |
第十五條 教材費為預收,每一學年后按班級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六條 學校確定土木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會計學為熱門專業,按照湘發改價費(2016)668號文件,學費已經上浮15%。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學校按照各省劃定的批次和分數線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 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規則:學校不組織藝術專業招生的校級考試報考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美術專業考試,并且專業、文化成績合格,按專業、文化成績各占各省規定比例,折合成綜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九條 學校調閱檔案比例按生源所在省相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使用英語組織外語教學。
第二十一條 學校進檔考生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按平行志愿原則投檔,我校原則上不錄取高考志愿沒有填報我校的調劑考生。
第二十二條 學校原則上按專業計劃數并結合考生專業志愿填報數,從高分到低分對進檔考生進行專業安排。若因專業招生計劃限制,不能滿足進檔考生第一志愿專業,由學校順次安排到其剩余志愿所報專業,所有志愿專業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予以退檔。
第二十三條 鑒于報考獨立學院考生最終就讀的不確定性,為避免浪費學校寶貴招生計劃,學校會電話聯系投檔考生,征詢就讀意見,考生在學校所屬批次錄取期間務必保持高考報名時所填聯系方式通訊的暢通,表達真實就讀意愿后方可錄取。
第二十四條 對考生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執行,高考報名體檢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做退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