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醫科大學2019年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2020-05-30 06:23:04高考網整理
寧夏醫科大學2019年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寧夏回族自治區《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政策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寧夏醫科大學(國際代碼:10752),是國家教育部、衛健委、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寧夏唯一的醫學高等教育學府。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寧夏醫科大學普通本(專)科學歷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校成立由主管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和制定學校普通全日制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討論和決定普通全日制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寧夏醫科大學招生就業處在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章,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五條 學校監察專員辦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并真誠接受考生及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
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第六條 學校面向全國19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收普通全日制本、專科及少數民族預科生,具體根據本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本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報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審核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詳細計劃可在寧夏醫科大學本專科招生報考指南,或寧夏醫科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zs.nxmu.edu.cn)和寧夏醫科大學招生就業服務微信公眾號(微信號:nyzj1160)上查閱。
第七條 按教育部規定,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八條 招生錄取工作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九條 學校招生錄取全部實行網上遠程錄取,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做招生“中介”。
第十條 對于施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的省份,學校在統考成績達到同批次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原則上按1:1的比例確定調檔比例。
第十一條 對于施行梯度志愿投檔錄取的省份,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后沒有完成全部招生計劃時,錄取下一級志愿考生。
第十二條 專業錄取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滿足考生專業志愿;對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專業要求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對于按照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做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考生身體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除“意見”中規定的六類疾病學校不予錄取外,我校醫藥類各專業不錄取色盲、色弱的考生。
特別提示:患有下列疾病的考生不宜就讀醫學類各專業。1.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2.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3.斜視、嗅覺遲鈍、口吃。
第十四條 學校認可經教育部同意的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考加分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績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 少數民族預科學生的錄取,學校按照國家、寧夏回族自治區有關文件執行。我校少數民族預科班均為一本批次,轉段專業全部為所屬省份一本批次各專業,因此少數民族預科班只招錄符合醫學專業身體條件的考生。
第十六條 所有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限制;各專業外語語種一律為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