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職業學院2020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3)
2020-05-26 06:00:45高考網整理
第十章 收費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三十二條 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三十三條 學院學生資助工作堅持“幫困助學”與“育人成材”相結合的原則,結合學院實際,認真實施“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緩資助政策,形成了以生源地助學貸款為主要渠道,以獎、助學金為重要輔助,以勤工助學為主要補充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設立了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山東省政府獎學金和優厚的校內獎助學金。建立了融多種形式于一體的學生獎勵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三十四條 自2020年起,對通過單獨招生錄取的退役軍人,執行國家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政策。
第十一章 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三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六條 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將其檔案退回其戶籍所在地。
第三十七條 具有學籍的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蓋“山東職業學院”印章。
第十二章 監督機制
第三十八條 為保證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選拔工作公平公正,學院成立由相關職能部門、紀檢部門和專職教師組成的專家組,對考生進行綜合考核。考核結果,由招生就業處匯總后上報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審批,并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九條 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此次考試,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如有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招生錄取資格。
第十三章 違規處理
凡在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相關規定嚴肅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檔案。
第十四章 組織保證
第四十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凡屬考試、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集體研究決定。
第四十一條 學院紀檢部門全程參與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保證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第四十二條 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招生考試工作。凡有直系親屬當年報考者不得參與招生考試錄取工作。
第四十三條 加強招生考試人員的培訓和政策宣傳工作,實施“陽光工程”。
第十五章 相關事宜
第四十四條 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各專業的錄取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公布的招生計劃數。
第四十五條 體檢按國家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標準執行。
第四十六條 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入校后進行體檢和資格復查,體檢不合格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按照上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四十七條 農村和貧困地區等網絡條件不足或不具備智能終端的考生可向招生高校提出申請,由高校協調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試 機構,為考生免費提供考試條件保障。
第十六章 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
郵政編碼:250104
咨詢電話:0531-66772233、66772211、66772188、66773226
官方QQ:800016365
學院網址:http://www.sdp.edu.cn/
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www.sdp.edu.cn/zs
考生可在經十路乘坐K301、BRT971公交車,在“山東職業學院”站下車,路南即為山東職業學院(原濟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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