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2020-04-17 08:40:02網絡整理
三、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6.報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含高職單招、對口招生、保送生等)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以下簡稱體檢),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未經體檢的考生,高校可不予錄取。
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體檢工作,按照《關于做好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贛考院普〔2019〕41號)文件要求,由縣(區)教育、衛生健康部門和招考辦組織實施,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合理安排時間,科學制定工作方案,做好考生在體檢過程中的防護工作。考生的體檢須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相應醫療單位(或經省衛健委、省教育廳指定醫院)進行,主檢醫師應由具有副主任醫師(含)以上職稱、責任心強的醫生擔任。主檢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須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等有關要求,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作出相應的、規范準確的結論,并對其真實性負責。非指定的醫療機構為考生做出的體檢結論無效。考生對體檢有關項目有疑義的,可申請在體檢醫院復檢。6月下旬,考生可自行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jxeea.cn)查詢本人體檢結果。江西省人民醫院為我省普通高考體檢終檢醫院,負責對有異議的體檢結論作出最終裁定。
參與高考體檢工作的人員應認真學習和掌握體檢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對弄虛作假的考生和有關工作人員,均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報考軍事類院校的考生須參加由省軍區軍招辦協調組織的軍檢。符合條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憑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自行前往軍檢現場領取軍檢表,參加軍檢。軍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報考公安、司法院校(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由省公安、司法部門組織的體測、面試等,有關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高校在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要求的基礎上,可根據本校的辦學條件和專業培養要求,提出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補充要求。補充要求必須合法、合理,有詳細的說明和解釋,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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