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學院2020年對口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自主招生簡章
2020-03-31 18:22:08高考網整理
南寧學院2020年對口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自主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2020年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簡章。
第二條 學校全稱:南寧學院;學校國標代碼:11549。
第三條 學校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龍亭路8號,郵政編碼:530299。
第四條 學校以本科教育為主,適時發展專業碩士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本科生、藝術類(美術)學生;普通專科層次的招生包括普通專科生。
第五條 辦學類型:學校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民辦本科學校,隸屬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管理。
第六條 畢業證書:被錄取的對口中職學生均具備教育部學籍電子注冊資格,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和各學院負責人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執行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的政策,制定學校自主招生辦法和招生簡章,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招生就業辦公室是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負責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自主招生的日常事務。成立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三章 招生對象、招生專業、招生計劃
第一條 招生對象:已參加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的中職畢業生和區內中等職業學校二年級在校生。
第二條 報考條件:思想品德良好,成績優異,無違法違紀記錄。
第三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 我校2020年對口中職自主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經自治區教育廳批準后在南寧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nnxy.cn/)公布。
第四章 申報、考核方式和志愿填報
第一條 申報方式 :考生本人或委托家長攜帶考生身份證復印件及兩張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到南寧學院行政樓115室現場申報。
第二條 申報時間 :2020年3月15日至2020年4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35,下午3:00—5:30),除清明節、三月三放假外,周末均安排工作人員值班。
第三條 對申報成功的考生,我校將于2020年4月25日在南寧學院校內(廣西南寧市龍亭路8號)組織綜合素質測試,內容包括兩部分:文化素質測試(語文、數學、英語),滿分3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學習能力、職業潛能等),滿分300分。考生總分由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和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組成。測試結束后,我校將于10個工作日內在學校招生網(http://zs.nnxy.cn)公布考生成績。
第四條 志愿填報:2020年5月6日10:00至8日17:00,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憑本人領取的志愿填報初始密碼函(即填報志愿的用戶名、初始密碼)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的志愿填報系統填報我校志愿,最多可填報10個專業和是否服從專業調劑。投檔錄取時以網上填報的志愿為準,沒有填報志愿的視為放棄參加我校對口中職自主招生資格。
第五章 錄取原則及通知書發放
第一條 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進行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根據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等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條 5月13日至15日,廣西招生考試院按順序志愿投檔原則,對填報了我校志愿且有備案成績的考生進行投檔,一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依次進行二、三、四志愿投檔錄取。我校具體錄取原則如下:
1.專業順序,分數優先。按考生報讀的第一專業,由總分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滿額為止;考生報讀的第一專業錄取不到的,按報讀的第二專業,由總分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依次類推。
2.在考生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文化素質測試成績高的考生;如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都相同,則優先錄取在國家或自治區教育廳、人社廳舉辦的職業技能大賽中獲得個人或集體三等獎以上獎勵的考生,其次是地市教育行政部門或人社部門舉辦的職業技能大賽中獲得個人或集體三等獎以上獎勵的考生和所在中職學校舉辦的職業技能大賽中獲得個人或集體三等獎以上獎勵的考生。獲獎考生需提供證明材料:獲獎證書原件和1份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
3.考生所填專業不能滿足,如考生填了“服從專業調劑”;我校將視專業缺檔情況進行調劑錄取;如考生填了“不服從專業調劑”,則按退檔處理。
第三條 錄取名單公示。我校提交的錄取名單經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審核通過后,將于2020年5月22日在南寧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nnxy.cn)上進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年底。
第四條 發放錄取通知書。我校在公示10個工作日后,對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 新生入學
第一條 被我校對口自主招生錄取的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和本人中職學校畢業證原件(二年級在校生除外)、身份證原件,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我校報到入學。無法提供畢業證原件的(二年級在校生除外),視為未達到中職教育階段畢業條件,將取消其對口自主招生錄取資格,不予辦理報到手續,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第二條 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須向我校招生就業辦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未經準假且逾期一周未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條 學生待遇:
1.我校對口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在學費、住宿費、獎(助)學金、日常教學管理和畢業文憑等方面與普通高考錄取的新生完全一致。
2. 學校認真貫徹國家獎助學政策,以確保每一位學子順利完成學業。
獎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學年;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5000元/生/學年;校長獎學金一等1000元/生/學年、二等800元/生/學年、三等600元/生/學年。
國家助學金:4300元/生(一等)/學年;國家助學金(二等)2300元/生/學年。
學校設立大學生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貧困學生參加勤工助學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家庭困難學生可在當地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貸款最高額度8000元/生/學年。
第四條 學校按照廣西物價局核準的標準收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一條 我校從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代理工作,有關招生錄取事宜,考生應直接與我校招生就業辦公室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負責。
第二條 招生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龍亭路8號南寧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郵編:530299
招生電話:0771-5900888、5900802、5900803(兼傳真)
監督電話:0771-5900961
電子郵箱:nnxyzjb@163.com
學校網址:http://www.nnxy.cn/
第三條 本簡章由我校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南寧學院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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