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簡章
2020-01-30 17:04:09網絡整理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部分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9〕8號)精神,結合學校人才培養需要,我校2020年將繼續面向全國招收外語類保送生。
一、報名條件
1.經教育部批準,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推薦的、具有外語類保送資格的2020年應屆高中畢業生。(保送生資格名單以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公示名單為準。)
2.身體條件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3.考生外語語種須為英語。
二、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1.招生專業:英語、商務英語、英語(國際商務英語方向,中英合作)、法語(商務法語方向)、日語(商務日語方向)。
考生可在以上專業中任選一個填報。具體專業及介紹詳見我校招生信息網。
2.招生計劃:根據報名及考試情況確定,寧缺勿濫。
三、報名辦法
1.下載并填寫報名表
經中學公示確認取得推薦保送資格的學生,在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zhaosheng.suibe.edu.cn)下載填寫《上海對外經貿大學2020年外語類保送生申請表》,加蓋所在中學學校公章。
2.寄送報名材料
請于2020年2月23日(含)前(以寄出日郵戳為準),將以下書面材料以EMS方式寄至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招生辦公室(郵寄地址:上海市松江區文翔路1900號德政樓111室,郵編:201620)。請在信封上注明“外語類保送生報名材料”,逾期一律視作無效申請。
(1)網上下載打印且加蓋所在中學學校公章的《上海對外經貿大學2020年外語類保送生申請表》;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3)符合報名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4)加蓋所在中學學校公章的高中期間成績單及年級排名復印件;
(5)推薦保送資格公示證明材料。
注:申請材料提交后,不管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四、測試與錄取
1.材料初審
學校對保送生資格材料進行審查、復核。通過初審的考生名單將于2月25日前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
2.測試
測試時間:2020年3月7日(周六)。
測試科目:英語筆試、口試。
綜合成績(滿分200分)=筆試成績(滿分100分)×1.5+口試成績(滿分100分)×0.5。
測試地點:松江校區
測試具體事宜將于測試前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
3.錄取
(1)在考生筆試和口試成績分別達到學校要求的前提下,根據學生的綜合成績,擇優錄取,確定預錄取名單并報我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批。
(2)對符合錄取要求的學生,我校將及時寄發《上海對外經貿大學預錄取通知書》,預錄取的學生按各省市高招辦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3)學校按教育部文件規定的時間將預錄取名單在本校招生信息網對社會公示,并按要求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
(4)經公示無異議并報學生所在省(區、市)招生機構審核合格后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學校收到考生所在省市高招辦寄發的保送生錄取名冊后,寄發正式錄取通知書。
五、監督機制
1.上海對外經貿大學2020年外語類保送生招生工作在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是違規違紀招生舉報監督受理部門。
2.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外語類保送生招生實行考試回避制度,即凡有主要親屬或輔導過的學生參加考試,參與命題與閱卷(評分)的專家須主動申請回避。否則如經舉報核實,將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理。
六、其它須知
1.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外語類保送生須錄取至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且入學后不得轉至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
2.學校將嚴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如發現弄虛作假等違規情況,一律取消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并報告上級部門。
3.本簡章發布后,教育部保送生招生政策若有調整,學校將按照教育部調整后的政策作相應調整。
4.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招生辦公室。
招生咨詢電話:021-67703050
舉報監督電話:021-67703010
(1月13日—2月22日為我校寒假期間)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招生辦公室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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