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20年關于全國部分普通高等學校在我省校考考點組織藝術類專業校考的通知
2020-01-17 19:41:35網絡整理
各地級以上市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各校考考點,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10號)和《關于印發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生招生辦法的通知》(粵招辦普〔2019〕47號)的工作要求,現將在我省8個校考考點組織藝術類專業校考的普通高等學校名單、校考科類、校考專業及考試時間匯總公布(附件,報考廣州美術學院校考專業考試的考生所在考點安排詳見廣州美術學院招生辦網站)。擬報考未在我省考點組織校考的普通高校的考生,要密切留意該校網站,及時了解該校藝術類專業校考的報名和考試的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并按該校的規定依時參加考試。
各設點高校和校考考點要高度重視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嚴密管理措施、嚴格操作程序、嚴肅考試紀律,慎密排查、深入研判,采取科學有效措施清除影響公平公正和危害考試安全的隱患,確保藝術類專業校考安全平穩有序實施。一要做好報名考試的組織工作。根據我省相關設點管理規定,各設點高校要及時和校考點溝通協調,根據本校組考實際,認真做好報名工作和考試組織實施的安全管理,應采用網上報名繳費方式,切實防止校考過程中出現人員擁堵、失范、無序問題。二要確保試卷試題安全保密萬無一失。各設點高校必須在校本部完成試卷包裝密封工作,一律不得在校考考點印制和包裝,試卷必須專人保管,不得通過商業快遞公司寄送涉密試卷。試卷送達考點后,高校和考點必須安排專人按保密規定共同保管,確保試卷安全。三要嚴肅考風考紀。各設點高校和校考考點要進一步規范監考操作流程,通過人臉識別等設備做好考生身份驗證工作,加強考試監督檢查,重點防范和打擊替考、場內交換試卷及攜帶通訊工具進入考場考試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強考官和考務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嚴格紀律和考試規范,切實維護校考的良好秩序和公平公正。四要按時報送數據。所有在我省設點的高校須根據我省工作進程,按時通過“廣東省普高管理系統”上報在我省校考點考試的考生報名數據;考生的考試成績、合格名單等相關數據及時在教育部全國藝術類專業招生信息交互系統上報。
各地級以上市招生辦公室要做好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的服務工作,特別是在本轄區內設立藝術類校考考點的地市,要成立督導組并到校考考點現場,切實加強對考試組織的指導、檢查和監督,著力維護校考的良好秩序。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2020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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