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海省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和10月自學考試違規考生處理結果的通報
2019-11-20 22:22:00網絡整理
各市(州)招辦‥
2019年全省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和10月自學考
試工作在省招(考)委的正確領導下,各考區按照“誰主管,誰
負責”的屬地管理原則,積極落實國家及省級考試機構關于考試
安全責任的有關要求,加大誠信考試宣傳力度,嚴格考生身份核
驗,嚴肅考場考風紀律,著力構建正面教育、制度約束、違規處
罰為一體的考試誠信體系,進一步增強了對違規考生的威懾力和
約束力。
但是,考試期間,仍有個別考生視國家教育考試法律法規不
顧,心存僥幸,發生違規行為,嚴重影響了考試公平公正,損害
了廣大考生的根本利益。為教育本人,警示他人,進一步嚴肅誠
信考試、違紀必究的考試風氣,現將我省2019年成人高等學校
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和10月自學考試違規考生處理結果通報如
下‥
一、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二章第六條第一
款的規定,省招辦認定2019年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中馬輝等6名考生的違規行為屬于考試作弊,省自考辦認定2019
年10月全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周華婿等14名考生的違規行為
屬于考試作弊。
二、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二章第六條、第
七條、第九條的規定,省招辦決定取消馬輝等6名考生當次考試
各科成績,省自考辦決定取消周華姆等14名考生當次考試各科
成績。以上20名考生的違規行為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庫,
并在青海省教育考試網公示。
三、各考區招辦要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
育部33號令)有關程序,及時將違規違紀處理決定書迭達被處
理人。對替考考生由考區招辦將替考情況書面告知行為人(包括
替考人和被替考人)所在單位,由行為人所在單位進行相應的行
政處分和紀律教育。
四、各考區招辦在今后的組考過程中,要繼續嚴格執行考務
管理規定,從嚴從實抓好組考關鍵環節,全面開展誠信法紀教育,
認真履行監考職責,采取多種安全保障和防范手段,進一步嚴肅
考風考紀,共同營造“誠信考試光榮、考試作弊可恥”的良好氛
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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