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江西自學考試畢業審查工作要求
2019-11-14 20:54:32網絡整理
審查工作要求
(一)設區市招考辦(教育考試院)
1.受理及匯總轄區內縣(市、區)招考辦和助學單位的考生申報材料,包括電子照片匯總、網上審查通過的考生信息庫等。
2.對考生畢業資格材料進行復審。審查考生申請畢業上交的所有材料,對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必須在學信網上對其學歷證明材料驗證,經審核無誤,經辦人在《畢業生登記表》上簽名,加蓋公章后裝入該考生檔案袋。
3.調取考生的電子試卷,核實其筆跡。對筆跡不符的,要寫明原因并作退檔處理。對筆跡相符的,再下載畢業生數據,進行畢業證書的打印,將畢業證書歸入考生的檔案袋內。
4.所有申報畢業材料要按專業、學歷層次分開,依準考證號順序從小到大整理。匯總各主考學校的畢業生人數,做好與主考學校辦理畢業生材料的交接和統計表。
5.上報全市的《自學考試畢業生花名冊》、各專業、各層次畢業生人數統計表和主考學校的畢業生人數統計表。對不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建立《退檔花名冊》,把考生的材料裝回原袋注明退檔原因,退回原受理申報縣(市、區)招考辦或助學單位,并由縣(市、區)招考辦或助學單位告知考生本人,并說明檔原因。
(二)主考學校
1.做好與各設區市招考辦(教育考試院)畢業生材料的交接,并在畢業生統計表上簽字、驗收。
2.審核考生所考課程是否與本校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考試課程名稱、代碼相符。重點對各專業規定的課程、畢業論文、畢業實習、畢業設計、綜合實踐情況進行審核。對非本校主考專業的考生檔案要及時予以退回。
3.調取考生的電子試卷,核實其筆跡。如筆跡不符,要寫明原因并作退檔處理。
4.對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在《畢業生登記表》和畢業證上加蓋公章。按設區市原順序,將檔案袋與畢業證書、畢業生登記表進行分類匯總。
對不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建立《退檔花名冊》,把考生的材料裝回原袋注明退檔原因,退回原受理申報的設區市招考辦。
(三)審查工作時間安排
1.2019年12月12日,縣(市、區)招考辦、助學單位將初審后的材料交給所在設區市招考辦(教育考試院);
2.2019年12月12日-12月23日,設區市招考辦(教育考試院)對所收的畢業生材料進行審核,派專干到江西省教育考試院領取畢業證芯等相關材料;
3.2019年12月24日,設區市招考辦(教育考試院)與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處、主考學校在江西師范大學繼續教育學院進行畢業生材料交接;
4.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5日,主考學校對所收的畢業生材料進行審核并加蓋主考學校公章。
5.2020年1月6日-10日,江西省教育考試院集中審核,加蓋“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學考試委員會”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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