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高等職業院校擴招第二次單獨考試招生安排
2019-11-12 13:28:41網絡整理
招生安排
(一)招生對象
已參加2019年普通高考(含對口招生)報名和高職擴招補報名,但未被高校錄取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
省教育廳對申請參加高職擴招二次單招的高校進行綜合遴選后確定高職擴招二次單招高校名單,并向社會公布(詳見附件1)。
(三)招生專業和計劃
1.招生專業。高校在本校已開設并開展招生的專業范圍內自主確定高職擴招單招專業,經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后方可安排招生。本次招生專業按面向人群不同分為A、B、C三類,A為退役軍人可報專業類,B為新型職業農民(含村“兩委”干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鄉村社會服務組織帶頭人、鄉村致富帶頭人、農業技術人員等)可報專業類,C為其他(含應往屆高中和中職畢業生、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企業在職職工等)群體可報專業類,考生須按個人所屬類別分類報考相應專業。醫學、教育、公安、司法等國控專業以及醫學美容技術(原醫療美容技術)、呼吸治療技術專業不得安排招生。
2.招生計劃。各高校要根據辦學條件、專業優勢、培養能力、所處地域等情況,統籌安排全日制和彈性學制兩種培養形式的招生計劃,經省教育廳審定并統一向社會公布后執行。嚴禁沒有備案和沒有安排招生計劃的專業進行招生(具體招生專業、計劃安排見附件2)。
3.計劃報送。省招辦將于2019年11月10日上午9:00-11月11日18:00開通“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網上核對系統”,各高校須在規定時間內將省教育廳審核通過的高職擴招專業通過系統上報省招辦,并認真核對確保準確無誤。上報時間截止后,高校招生專業數據將無法修改。
(四)命題考試
1.高職擴招二次單招考試時間為2019年11月23日(星期六)。高校要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高職擴招的要求和國家教育考試的規定和標準,針對考生特點和培養需要組織命題、考試和錄取等工作。高校原則上要集中在本校的一個校區內開設考場,如在多個校區或者租借其他高職、中職學校場地進行考試,須書面報省教育廳學生處備案,并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確。嚴禁備案未通過或未經備案,在多個校區或租借場地進行考試的行為。
2.高校原則上應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方式單獨組織考試,根據培養需要自主確定考試內容。對于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等群體,可免予文化素質考試,由各校組織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對于符合免試條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職院校予以免試錄取。
(五)志愿填報和錄取
1.填報志愿。考生填報志愿時間為2019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4日18:00。每名考生只能填報1所高校1-5個專業以及是否同意校內同類別專業間調劑(A、B、C三類專業間不可相互調劑),在規定填報志愿時間內最多可進行兩次志愿修改,以考生最后一次保存的信息為準。網上填報時間截止后無法更改志愿信息。考生憑本人網上報名賬號和密碼登陸“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http://pzwb.heao.gov.cn),根據系統提示進行相關操作,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志愿填報。2019年11月18日12:00,各高校通過“河南省特殊類型招生數據報送系統”下載填報本校的考生志愿數據庫,下載的數據信息包括考生照片、身份證圖像等。
2.錄取。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的錄取規則,嚴格程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擬錄取考生名單及考生成績須在本校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名單公示后由學校于2019年11月30日9:00至12月2日18:00通過“河南省特殊類型招生數據報送系統”上傳省招辦辦理錄取手續,同時報省教育廳學生處備案。高校要認真審核填報本校志愿的考生相關信息,對未按個人所屬類別報考相應專業的考生,取消其考試、錄取資格。
(六)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招生
1.免試對象和條件。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符合免試條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可向高校提出書面免試申請,由高校予以免試錄取。取得相關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考生,可向高校書面申請免予相關專業的職業技能測試(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審批表見附件3)。
2.免試錄取程序。高校要對申請免試入學和免予職業技能測試的考生進行資格、條件審核和結果公示,公示后的擬錄取名單報省教育廳學生處、省招辦備案。公示無異議者,由高校隨非免試考生一并辦理錄取手續,考生免試進入專科層次相關專業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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