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東省醫學生醫專公費醫學生招生計劃公布
2019-07-29 17:28:08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6月11日,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山東省農業農村廳聯合下發《關于做好2019年公費生及委培師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發布我省今年首次實施的公費專科醫學生招生計劃,全省公費專科醫學生計劃300人,其中,我校招收臨床醫學專業公費專科醫學生100人。
報考條件
自2019年起,實施公費專科醫學生培養工作,在省屬醫學高等院校實施訂單定向專科醫學生公費教育,重點為鄉鎮衛生院及以下的醫療衛生機構培養從事全科醫療的衛生人才。公費專科醫學生為3年制,每年培養計劃300人。培養專業主要是臨床醫學、中醫學專業。凡熱愛衛生事業,畢業后志愿到鄉鎮衛生院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長期從事醫療衛生工作,具備普通高考報考條件的高中階段畢業生均可報名。
經費保障
公費醫學生在校期間免除學費、住宿費,并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所需經費由省財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標準撥付高校。其中生活補助經費標準為每生每年4000元,學校按每人每月(共10個月,寒暑假除外)400元標準足額發放給公費醫學生。
志愿填報
公費專科醫學生單設投檔單位,“院校+就業市方向”為一個高校志愿。設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從調劑志愿,高校服從調劑志愿在征集志愿時填報。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為平行志愿,均可填報12個高校志愿,每個高校志愿可填報6個專業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選擇服從高校調劑的考生,視為認同調劑高校的任何專業和就業市方向。專科公費醫學生志愿與我省高職院校招收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計劃志愿不能兼報。
招生錄取
公費專科醫學生在專科普通批次錄取,考生成績須達到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專科普通批錄取時,先錄取公費專科醫學生志愿或高職院校招收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計劃志愿,再錄取其他普通專科志愿。凡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任何形式、任何批次的投檔錄取。
報考公費專科醫學生須承諾,畢業后到鄉鎮衛生院及以下的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醫療工作不少于6年(不含參加2年助理全科醫生培訓時間)。已錄取的公費專科醫學生報到入學前,要與招生高校和定向就業所在地的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簽訂培養協議,明確三方權利和義務。未按規定簽訂三方協議者,取消入學資格。
就業方式
公費專科醫學生就業工作,應結合公費醫學生需求和培養計劃,由縣級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衛生計生部門組織公費專科醫學生與定向縣縣域內鄉鎮衛生院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在需求崗位范圍內進行雙向選擇,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之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實行合同管理。公費專科醫學畢業生在協議規定的服務期內,經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批準,可在縣域行政范圍內的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之間流動。
制度落實
教育部門牽頭負責公費專科醫學生招生、培養工作;衛生計生部門負責落實公費專科醫學畢業生工作崗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公費專科醫學畢業生就業指導、畢業派遣、人事接轉和報到工作;機構編制部門負責落實公費醫學畢業生到鄉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編制;財政部門負責落實相關經費保障。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為公費專科醫學畢業生到鄉鎮衛生院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和周轉宿舍。有關高校需加強公費專科醫學生職業理想和醫德教育,引導醫學生立足基層、長期從醫、終身從醫,確保培養質量。
附《關于做好2019年公費生及委培師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全文
各市教育(教體)局、衛生健康委、農業農村局,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省教育廳等4部門《關于印發山東省師范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魯教師發〔2016〕1號)、省衛生計生委等7部門《關于印發山東省醫學生免費教育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魯衛發〔2017〕9號)、省衛生計生委等7部門《關于印發山東省專科醫學生公費教育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魯衛發〔2018〕7號)、省委組織部等6部門《關于印發山東省基層農技推廣人才定向培養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魯農科技字〔2018〕11號)、省教育廳等4部門《關于印發市級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養師范生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教師字〔2019〕7號)精神,2019年我省繼續實施師范生、醫學生、農科生(以下統稱為“公費生”)公費教育政策,啟動市級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養師范生(以下簡稱“委培師范生”)試點工作。為做好2019年公費生及委培師范生招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養學校
公費師范生培養任務由山東師范大學、青島大學、濟南大學、山東理工大學、曲阜師范大學、聊城大學、魯東大學、臨沂大學、齊魯師范學院、山東女子學院、濰坊學院、泰山學院、濱州學院、棗莊學院、菏澤學院、濟寧學院、德州學院等17所高校承擔。
公費本科醫學生培養任務由山東中醫藥大學、濱州醫學院、山東第一醫科大學、濰坊醫學院、濟寧醫學院等5所高校承擔;公費專科醫學生培養任務由山東醫學高等專科學校、菏澤醫學專科學校、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等3所高校承擔。
公費農科生培養任務由山東農業大學、青島農業大學、魯東大學、聊城大學等4所高校承擔。
委培師范生培養任務由山東師范大學、曲阜師范大學、聊城大學、魯東大學、泰山學院、臨沂大學、濱州學院等7所高校承擔。
二、招生計劃
全省安排公費師范生招生計劃5000人,公費醫學生招生計劃1300人(其中公費本科醫學生1000人、公費專科醫學生300人),公費農科生招生計劃360人,委培師范生招生計劃637人。
依據各市申報的公費生、委培師范生需求規模及學科分布情況,研究確定了2019年具體培養學校及分市就業、分專業招生計劃數(見附件1—4)。公費生、委培師范生培養計劃作為定向就業招生計劃,納入培養學校年度招生規模。未完成的公費生、委培師范生招生計劃可轉入培養學校當年統一錄取招生計劃。
三、招錄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的山東高中階段學校學籍畢業生均可報名參加公費生、委培師范生招生:
(一)熱愛所報考專業及將來從事職業,品行良好,遵紀守法。
(二)本科層次公費生須通過山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且夏季高考成績不低于我省首次劃定的本科普通批最低錄取控制線。公費專科醫學生通過山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且夏季高考成績不低于我省專科普通批最低錄取控制線。
(三)自愿承諾簽訂并履行公費生、委培師范生協議,其中公費師范生、醫學生要保證畢業后在定向就業單位工作不少于6年(其中公費本科醫學生不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公費專科醫學生不含參加2年助理全科醫生培訓時間),公費農科生要保證畢業后在定向就業單位工作不少于5年。
(四)身體健康,報考公費師范生、醫學生、委培師范生要具備認定教師資格或醫師資格的身體條件等。
(五)報考委培師范生須經過委托培養市有關部門面試,且面試結論為“通過”。面試具體辦法參照魯教師字〔2019〕7號執行。
四、招生錄取
(一)志愿填報。
符合招錄條件的考生可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中填報“公費師范生”或“公費本科醫學生”或“公費農科生”或“委培師范生”院校和專業志愿,以上類型不可兼報。報考公費生的考生填報1個院校志愿和若干個專業志愿,專業志愿由“專業+定向就業市”構成,專業志愿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選擇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視為認同任何調劑專業和任何就業市方向。委培師范生單設投檔單位,“院校+就業市方向”為一個高校志愿,高校志愿內可填報6個專業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如有招生計劃未完成,則設一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設置與第一次填報志愿相同,同時設院校是否服從調劑志愿,選擇服從院校調劑的考生視為認同調劑院校的任何專業和就業市方向(委培師范生在面試合格市所列計劃內調劑)。
公費專科醫學生單設投檔單位,“院校+就業市方向”為一個高校志愿。設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從調劑志愿,高校服從調劑志愿在征集志愿時填報。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為平行志愿,均可填報12個高校志愿,每個高校志愿可填報6個專業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選擇服從高校調劑的考生,視為認同調劑高校的任何專業和就業市方向。專科公費醫學生志愿與我省高職院校招收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計劃志愿不能兼報。
填報志愿的時間及要求根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公費師范生、委培師范生中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志愿填報及錄取辦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另行公布。
(二)錄取辦法。
公費師范生、公費本科醫學生、公費農科生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對達到或超過首次劃定的本科普通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據其志愿,根據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按高校招生計劃1:3比例投檔。招生院校應制定科學的錄取辦法,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和各專業分市計劃擇優錄取。
委培師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有關市教育(教體)局提供的面試合格考生名單及考生填報的志愿,對達到或超過我省首次劃定的本科普通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招生計劃1∶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招生高校依據錄取規則確定錄取結果。
公費專科醫學生在專科普通批次錄取,考生成績須達到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專科普通批錄取時,先錄取公費專科醫學生志愿或高職院校招收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計劃志愿,再錄取其他普通專科志愿。
凡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任何形式、任何批次的投檔錄取。
五、簽訂培養協議
公費生入學前需與培養學校和定向就業市有關部門簽訂公費教育協議書。《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書》由省教育廳擬定,《醫學生公費教育協議書》由省衛生健康委擬定,《農科生公費教育協議書》由省農業農村廳擬定,并于考生填報高考志愿前公布。地方財政對委培師范生給予學費、生活費等補助的,應與委托培養院校和學生簽訂委托培養協議,有關辦法參照魯教師字〔2019〕7號執行。
錄取工作完成后,由培養學校將經各定向就業市有關部門簽章的《公費教育協議書》隨《錄取通知書》一并寄送給錄取為公費生的考生,考生持《錄取通知書》和經考生本人及其監護人簽字的公費教育協議書,按培養學校規定時間及要求報到入學。報考公費農科生的考生取得《錄取通知書》后,在報到入學前需與定向就業縣(市、區)有關部門簽訂公費教育協議書,具體工作流程另行通知。錄取為公費生的考生如未按規定簽訂公費教育協議書,視為放棄2019年普通高校入學資格。
培養學校要在考生報到入學并完成學籍注冊后,形成公費生、委培師范生錄取報到情況總結材料,并分市填制《注冊公費(師范/醫學/農科)生簡明登記表》(見附件5)、《注冊委培師范生簡明登記表》(見附件6),連同考生及監護人簽字的公費教育協議書,一并郵寄或送達各市教育(教體)局或衛生健康委或農業農村局。同時,培養學校要將報送各市的《注冊公費(師范/醫學/農科)生簡明登記表》、《注冊委培師范生簡明登記表》匯總后報省教育廳或省衛生健康委或省農業農村廳備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傳力度。各市教育、衛生健康、農業農村等部門,以及有關高校要高度重視,切實做好招生政策宣傳,把公費生、委培師范生的主要政策措施,向高中階段學校全體師生講清講透,積極引導和支持優秀高中階段畢業生報考。
(二)完善工作機制。有關單位、部門要加強招生錄取協調配合,認真簽訂并嚴格履行公費教育協議書,扎實做好招生錄取各項工作。在公費生、委培師范生入學后,各高校要按照有關文件要求,單獨制定培養方案,建立跟蹤培養機制,激發學生學習內在動力,關心和促進公費生、委培師范生的學習和成長,確保人才培養質量。
(三)強化監督管理。有關單位、部門要認真執行招生工作紀律,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程序規范、公平公正。對招生錄取發生的違規違紀行為,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規定處理,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請有關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速將本通知轉發至高中學校,并主動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解讀,解疑釋惑,讓廣大考生充分知曉相關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學生踴躍報名。
山東省教育廳
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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