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西生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
2019-07-04 16:39:31江西省教育考試院
各有關普通高校,各設區市招考辦(教育考試院):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1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8﹞13號)和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學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省高招委”)、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贛招委字〔2019〕13號)、《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規定》(贛招委字〔2019〕12號)、《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招生工作規定》(贛招委字〔2019〕3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做好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以下簡稱“高招錄取”)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錄取地點
江西教育發展大廈。通訊地址:南昌市紅角洲贛江南大道2888號,江西省教育考試院,郵編:330038。
二、錄取批次和時間
(一)提前批本科錄取(7月8-12日,藝術類23日結束)
(二)國家專項本科錄取(7月13-15日)
(三)第一批本科錄取(含自主招生,高校專項,綜合評價錄取,高水平藝術團、運動隊,地方專項、蘇區專項等)(7月16-22 日)
(四)第二批本科錄取(文理類,體育類,三校生文理類本科錄取:7月23-31日;藝術類錄取7月23日-8月3日;三校生藝術類本科錄取:7月26日-8月3日)
(五)提前批高職(專科)錄取(8月5-7日)
(六)高職(專科)錄取(8月8-13日)
三、網上錄取聯系辦法
根據教育部關于高校招生網上錄取的要求,江西省全部實行遠程網上錄取。招生高校可通過網絡院校端下載閱讀考生電子檔案信息,決定錄取與否,形成錄取新生名單。在網上錄取過程中,招生高校可根據具體情況,采用電話、傳真等通訊方式與江西省教育考試院領導及相關職能組聯絡。
四、錄取組織工作和錄取體制
江西省高招錄取工作由江西省高招委、江西省教育廳統一領導,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按照教育部的要求,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按批次依次進行。
考生填報的志愿是考生誠信的體現,是考生、高校、招生考試機構三方的電子“契約”與協議,是招生考試機構投檔、高校錄取的依據。根據教育部和江西省有關規定,凡按志愿投檔且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不得以“自愿放棄”為由要求退檔。招生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棄”為由退檔。高校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以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
五、平行志愿投檔原則
江西省今年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文史、理工類,提前批本科軍事類、國家專項本科(不含需政治考核面試的高校)、第一批本科(含地方專項、蘇區專項)、第二批本科,提前批直招士官高職(專科)、高職(專科);藝術類,提前批本科認可江西省藝術類專業統考(以下簡稱“省藝術統考”)成績且實行平行志愿的高校[含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舞蹈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學、電影學)、播音與主持藝術5個專業組(以下簡稱“5個專業組”)]、第二批本科認可省藝術統考成績且實行平行志愿的高校、高職(專科)批次院校;體育類,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高職(專科);三校生類,文理類本科、高職(專科)。
(一)文史、理工類高考總分相同考生投檔順序
對總分相同考生采取文史類、理工類不同的單科順序排定名次,作為投檔的先后順序。但此排序不作為錄取的先后依據,錄取時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具體如下:
1.文史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文科綜合[高職(專科)排序時為技術]。即總分相同,先看語文;若語文同分,則看外語;若外語同分,則看數學;若再同分,則看文科綜合。
2.理工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數學、外語、語文、理科綜合[高職(專科)排序時為技術]。即總分相同,先看數學;若數學同分,則看外語;若外語同分,則看語文;若再同分,則看理科綜合。
只有總分相同且單科分數都相同時,才視為相同名次;否則總分相同名次并不相同。
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后,高校獲得投檔考生的志愿信息時,只顯示考生本批次填報并投檔的高校志愿,不顯示考生填報的其余平行志愿高校名稱、順序。
(二)平行志愿投檔規則
1.文史、理工類
依據排序名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投檔。根據高校招生計劃數和申請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向各有關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統計,高校根據生源分布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即計劃執行數),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按照各校最后確定的計劃執行數1:1的比例,根據高校相關要求,對考生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志愿進行平行投檔。
2.藝術類
按《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規定》(見贛招委字〔2019〕12號)有關批次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執行。
3.體育類
對專業、文化分別達到對應批次專業合格線及文化控制線的考生,依據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計劃執行數1:1的比例投檔。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總分(不分理工、文史類)排序;文化成績總分也相同時,參照理工類的科目順序,先看數學;若數學同分,則看外語;若外語同分,則看語文;若再同分,則看理科綜合或文科綜合。
4.三校文理
依據文化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計劃執行數1:1的比例投檔。
5.其他
平行志愿不補充投檔,對缺額計劃進行網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都是平行志愿。在征集志愿時,凡未錄取的考生均有資格填報。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檔時,原填志愿均無效(含平行志愿和單志愿),只對填報該校征集志愿的考生進行投檔,如有仍不滿額的高校,立即對填報該校征集志愿的考生,在同批次文化控制分數線下20分內逐分下降投檔。藝術、體育類專業,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檔錄取時,不降低初次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含專業合格線和文化控制分數線)。
六、單志愿投檔原則
(一)文史類、理工類。在文化成績達到同批次文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考生志愿,按高校確定的招生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單志愿可以進行后續投檔,在文化控制分數線上投檔錄取未滿的,進行網上征集志愿。
(二)藝術類。按《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規定》(見贛招委字〔2019〕12號)有關批次單志愿投檔規則執行。
藝術類蘇區專項單志愿高校(景德鎮陶瓷大學,院校代號9656)投檔原則:將專業成績達到省藝術統考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提前批本科專業合格線、高考本科文化成績達到藝術類本科文化線的考生,進行一次性投檔,由高校根據本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三)三校生體育類(高職專科)。對專業成績、高考專科文化成績達到對應專業合格線、文化控制線的考生,依據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檔。
七、嚴肅招生紀律,規范招生行為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高校要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考試招生工作的有關要求,切實加強考試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教育部關于高校招生“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
各高校要嚴格規范招生宣傳,嚴禁弄虛作假;要認真履行招生信息公開職責,進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開機制,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要嚴肅招生紀律,嚴格招生程序,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禁有償招生,參與招生工作人員要切實增強廉潔自律意識。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有償招生,嚴禁生源學校與招生學校權錢交易或借招生牟取私利;各高校嚴禁通過混淆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的方式進行欺詐招生,嚴禁招生人員利用任何方式進行欺詐招生、騙取或盜用考生志愿填報系統登陸密碼、違背考生意愿代替考生填報志愿或更改考生志愿。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切實加強招生錄取各環節的管理,嚴禁中學班主任和任課教師隱瞞或違背考生意愿,代替考生填報志愿。加強對招生考試各類信息(特別是考生資料、考試成績等重要信息)的管理,對接觸考生信息的所有人員必須分別設定權限、明確責任,要建立健全崗位明確、責任到人、相互協作、互為監督的招生信息管理模式和工作監督制約機制,加強過程管理和監督,嚴格履行信息傳輸、交接和校驗手續,加強信息存儲和備份管理,嚴格設備、操作系統、應用系統及相關數據庫的密碼管理,嚴防信息泄露和篡改,確保信息準確和安全。各生源學校的學生信息必須由專門人員負責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販賣、泄露或向外提供與招生相關的學生個人信息,特別是畢業班學生的名冊、身份證號碼、考試成績、獲獎情況、家庭住址、聯系電話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