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大學本科自主招生(理工類)在安徽招生計劃
2019-06-26 21:54:22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說明:
1.以下招生計劃信息為招生院校在教育部來源計劃系統編制的內容。請考生務必按照學校的要求準確填報具體專業,因誤填造成無法錄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2.對于下表中未列出的院校或專業,考生應及時與報考院校聯系,并采用以下辦法填報志愿:
(1)未列出專業:專業代碼填“Y1”(自主招生待定專業);
(2)未列出院校:院校代碼參照該校普通本科批的4位院校代碼填寫,專業代碼填“Y1”(自主招生待定專業)。
3.對于填報“自主招生待定專業”的考生,招生院校將在后期錄取期間按照協議確定的專業予以調整。
4.具體計劃信息、辦學地點、收費標準、外語語種、身體要求等見院校招生章程或咨詢招生院校。
5.考生須正確區分自主招生計劃志愿、高校專項計劃志愿,錯填將被視為無效志愿。
類別 | 院校代碼 | 院校名稱 | 科類 | 學制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包含專業 |
自主招生 | 3514 | 浙江大學 | 理工 | 四年 | AA | 理科試驗班類(含拔尖人才培養) | 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統計學、物理學、心理學 |
自主招生 | 3514 | 浙江大學 | 理工 | 五年 | AB | 工科試驗班(建筑與土木,含卓越人才培養班) | 建筑學、城鄉規劃、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交通工程 |
自主招生 | 3514 | 浙江大學 | 理工 | 四年 | AC | 理科試驗班類(生命、環境、化學與地學含拔尖人才培養) | 生物科學、生態學、環境工程、環境科學、化學、大氣科學、地理信息科學、地質學 |
自主招生 | 3514 | 浙江大學 | 理工 | 四年 | AD | 工科試驗班(能源、化工與高分子,含卓越人才培養班) | 車輛工程、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
自主招生 | 3514 | 浙江大學 | 理工 | 四年 | AE | 工科試驗班(機械與材料,含卓越人才培養班) | 機械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 |
自主招生 | 3514 | 浙江大學 | 理工 | 四年 | AF | 工科試驗班(電氣與自動化,含卓越人才培養班)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 |
自主招生 | 3514 | 浙江大學 | 理工 | 四年 | AH | 工科試驗班(航空航天與過程裝備,含卓越人才培養班) | 工程力學、飛行器設計與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
自主招生 | 3514 | 浙江大學 | 理工 | 四年 | AI | 工科試驗班(信息)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安全、軟件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微電子科學與工程、信息工程、自動化、生物醫學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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