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招生章程
2019-06-19 10:51:11高考網整理
2019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招生章程
一、總則
為進一步實施好“陽光工程”的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范招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關文件精神和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學院代碼:13644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形式:全日制
二、招生計劃
1、學院根據本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確定本校生源計劃編制原則和辦法。
2、招生計劃最終以教育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全國各地分專業招生計劃數,以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數據為準。
三、錄取要求
1、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學生;
2、外語考試語種: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3、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學生入校后需進行體檢,體檢異常者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情不報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4、藝術類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
四、錄取規則
1、學院的招生錄取工作實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貫徹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學院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投檔的考生分數(含各類加分)從高到低,并對考生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總分相同情況下理科優先數學分、文科優先語文分)
3、學院藝術類的考生需要專業課考試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藝術類本科省控分數線,按照60%(專業課成績)+ 40%(文化課成績)的總和分,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同等分數情況下,按藝術分優先)。
4、學校招收新生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按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學校按照考生所在省市級招辦公布的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調檔,平行志愿按當地省級招辦公布的錄取政策最高比例調檔。
5、普通民族預科班面向廣西區內少數民族高考考生,根據廣西區相關招生錄取政策進行錄取,集中在廣西民族大學預科教育學院學習一年,預科階段結束經考核成績合格者,根據其綜合成績,參照志愿,第二年直升我校本科相關專業學習。
6、所有專業錄取時沒有男女比例限制。
7、往屆生的錄取與應屆生一視同仁。
五、收費標準
根據教育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全日制普通本科實行學分制收費標準,我校依據學校人才培養方案分學年預繳,期末結轉。畢業時按照實際修讀的學分情況清算學費。
學費標準:工科類專業學費為15000元/生·年;管理類及經濟類專業學費為145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學費為17000元/生·年。當年新增專業以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核準的學費標準收費。住宿費為1350元/生·年。若因各種原因辦理退學,學費和住宿費按月辦理(每年按10個月計)退費手續。
六、學歷、學位證書
學習成績合格者,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本科畢業證和學士學位證書。
七、獎助措施
我院堅持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貫徹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推進素質教育的教育方針。為激勵品學兼優的學生,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學院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學生干部獎學金、科技創新獎學金、考研獎學金、社會實踐獎學金及各種單項獎等多種獎學金。學院設特等獎學金10000元/年,一、二、三等獎學金分別為6000元/年、3000元/年、1500元/年,國家獎學金為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5000元/年。
八、本章程適用于我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本章程及未盡事宜,由學院招生就業部負責解釋。
九、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桂林市花江高校科技園區東陽路三號
郵政編碼:541004 學院網站:http://www.guit.edu.cn/
E-mail:xkzs@guet.edu.cn 聯系人:陳老師、黃老師
電話:0773-2290531、2290532 傳真:0773-229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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