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業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19-06-14 15:45:32陽光高考
第十九條 錄取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條 西北工業大學原則上承認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符合國家規定的政策性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過20分。對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西北工業大學承認加分投檔成績,并按投檔成績分配專業。
第二十一條 西北工業大學藝術類產品設計專業,按已公布2019年藝術類招生簡章進行招生、錄取。
第二十二條 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招生按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和西北工業大學當年公布的相關實施辦法執行。
第二十三條 西北工業大學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實施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國家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筑夢計劃’)”,“筑夢計劃”招生按照西北工業大學當年公布的相關實施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 依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實施少數民族預科班、新疆協作計劃、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不限外語語種,所有專業外語授課主要以英語為主。
第二十六條 普通生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二十七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和陜西省物價局核定標準,理工類專業學費4950元/年(其中軟件工程專業一、二年級4950元/年,三、四年級按學分計,每學分400元,三、四年級總學分不高于80學分);文史類專業3850元/年;藝術類專業9900元/年。少數民族預科生預科階段學費3850元/年;預科升入本科學費,與同年同專業的其他學生執行相同的學費標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7萬元/年。
第二十八條 西北工業大學實行“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助學金、一次性補助”等資助措施,在新生入學報到前開通“愛心直通車”,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西北工業大學承諾決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條 本招生章程由西北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如與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政策相矛盾,以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一條 西北工業大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相關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
西北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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